中国政法大学200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中国政法大学
二、学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三、招生层次:本科
四、办学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五、2002年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表1)
六、2002年分地区招生计划:(见附表2)
七、外语语种: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语种考生均可报考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
八、男女比例:侦查学专业男女比例为3:1,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九、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侦查学专业按照公安类专业的体检标准执行,学校还要进行面试。
十、收费标准:统招生每年学费5000元,英语专业每年6000元,定向生每年学费8000元。住宿费每年650元-750元。
十一、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
2、相关科目:我校要求语文、外语分数一般应达到90分(满分150分)以上,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分数一般应达到120分以上(满分150分),英语听力一般应达到良好以上。
3、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一般应高出我校在当地实际录取线50分以上,我校可以考虑录取。
4、对有加分项目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如果该生实际考分达到或接近我校录取分数线,我校将优先考虑录取。
5、对调档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前提下,我校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和报考专业的顺序进行录取,录取时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我校也可录取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我校将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6、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结合我校学生艺术团发展的需要,2002年我校将预留30名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具有文艺特长的考生(办法另行制定)。
7、报考我校的优秀考生,在校学习成绩符合学校规定的条件者,毕业后可以免试攻读我校各专业的研究生。哲学、英语、新闻学、经济学、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工商管理等非法学学士学位的学生, 毕业时能够取得学士学位者,可以直接免试攻读我校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
8、根据专业性质和培养目标的要求,我校不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9、我校不招收保送生、自费生和赞助生。
本章程根据教育部《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精神制定。

中国政法大学
200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