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北京科技大学系国家举办的、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1997年全国正式建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校之一,同年,又首批进入了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的行列。
1、办学目标:北京科技大学发扬"学风严谨,崇尚实践"的光荣传统,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协调发展,规模适度,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成为国家培养高质量、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成为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基地"。
2、 校址及办学地点(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校址及办学地点(高职生):北京市朝阳区管庄
3、招生条件:
 ①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并参加当地的英语口试。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
 ②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4、录取规则:
 ① 在一志愿考生生源差的情况下,接收5%(在该省计划总数内)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级差为40分以上,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
 ② 高考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的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③ 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
 ④ 往届生的录取应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
 ⑤ 体检专业限报,执行教育部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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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电话:010---62332893 学校网址:www.ustb.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