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职业大学2002年招生章程

一、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黎明职业大学
学校性质:公办 培养层次:专科
学校地址:新校区:泉州市疏港路
旧校区:泉州市中山北路

(二)学校简介:
  黎明职业大学是1984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泉州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占地25万平方米,分设新旧校区。新校区位于泉州市区东郊风景胜地宝觉山,主要用于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旧校区在市区威远楼旁,作为成人教育基地。学校现有土木建筑工程、经济管理、文史、外语、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电子工程等六个系,设置了工业与民用建筑、电子商务、法律、外贸英语、计算机应用与维护、应用电子技术等27个专业,在校生4000多名,有高、中级职称教师壹百余名。学校建有电脑、多媒体、语音、办公自动化、电工电子、建筑施工、测绘等十多个实验室,图书馆现有藏书十五万册。十八年来,学校共培养了3500多名毕业生,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近3万名。

二、录取规则:
  (一)投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1:1.2投档。
  (二)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录取时,根据"志愿优�"、"成绩优先"的原则。
  (三)录取方法:
  1、按照"志愿清"方式录取新生,即先将所有第一志愿的考生按基准成绩高低排队,从高分到低分逐一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高分的考生。
  2、若某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过计划数,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先录取高分考生至该专业满额;余下考生再根据其参考志愿调剂到其他未满额专业,调剂时仍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予以录取。
  3、若某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计划数,则从参考志愿考生中根据志愿予以调剂(先调剂参考志愿考生,再调剂服从调剂志愿考生)至该专业满额为止。调剂时仍按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4、根据"志愿优先"原则,设立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第一、第二志愿级差分数为10分,即当第一志愿专业已经满额,对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如其总分比同一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的最低投档分高出10分以上,可视为第一专业志愿予以录取。二、三及三、四志愿级差分数为5分。
  5、若考生所报志愿的专业均已满额,考生愿意服从调剂的,学校将录取到其他可以录取的专业;不愿服从调剂的,则予退档。
  6、高职单招的录取办法按省高招办的相应规定实施。

  (四)计划调整原则:
   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允许文、理科生源互调;允许高职单招与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互调。
  (五)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1、 录取名单在本校张贴公布
  2、 录取结果在黎明职业大学网页上公布,网址:http://lmu.edu.qz.fj.cn IP地址:210.15.63.90

三、 招生计划:
  (一)招生要求:
   我校2002年共有25个专业面向全省招收1000人(其中高职单招205人),考生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按国家标准要求。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科类 学制 招生 计划 学费标准(元/年) 备 注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080754
理 工
3
40
4500


建筑水电设备工程
080771
理 工
3
40
4500


建筑装饰技术
080748
文、理
3
40
5000
理24 文16

物业管理(含房地产经营)
110255
文、理
3
40
4500
理24 文16

工程监理
083073
理工
3
40
4500


涉外企业经营管理
110268
文、理
3
45
4500
理16 文29

会计和审计
110260
文、理
3
45
4500
理16 文29

电子商务
110209
文、理
3
45
5000
理16 文29

国际商务
020161
文、理
3
45
5000
理16 文29

金融与保险
020156
文、理
3
45
5000
理16 文29

文秘与办公自动化
050150
文 史
3
40
4500


法 律
030143
文 史
3
40
4500


信息传播与策划
050348
文 史
3
40
5000


外贸英语
050243
文 史
3
60
5000


实用英语
050246
文 史
3
30
5000


计算机应用与维护
080671
理 工
3
40
5000


计算机与信息管理
080683
理 工
3
40
5000


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
080695
理 工
3
40
5000


应用电子技术
080659
理 工
3
40
5000


小计



795



建筑施工技术
080773
单 招
3
30
4500
建筑类

营销管理
110293
单 招
3
35
4500
商贸管理类

会计电算化
110258
单 招
3
35
4500
财经类

文秘与办公自动化
050150
单 招
3
35
4500
文秘类

涉外秘书
050146
单 招
3
35
4500
文秘类

应用电子技术
080659
单 招
3
35
5000
电子、电气类

小计



205



合计



1000


四、 奖、助、贷学金制度
   我校设置了奖、助、贷学金制度,具体为(1)奖学金:一等奖600元/学期.人,名额为班级人数的4%;二等奖400元/学期.人,名额为班级人数的8%;三等奖250元/学期.人,名额为班级人数的14%。(2)助学金:香港"王若察、柯银娘纪念基金会"助学金,其中甲等1500元/学年.人;乙等1000元/学年.人;学校丙等奖学金600元/学年.人。(3)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已同中国银行鲤城支行商妥,新生入学后即可申请办理。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是在校有正式学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习勤奋、成绩良好、遵纪守法、生活简朴的学生;申请时应附原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和乡镇政府(街道办)或单位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同等条件下,民政部门优抚对象优先资助。
五、本章程由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附:黎明职业大学招生工作通讯方式:
  (一) 日常工作通讯方式:

招生办电话:0595-2900077 邮编:362000 传真:0595-2900160

联系人:周老师 康老师 杨老师

  (二)录取现场通讯方式:

联系电话: 291081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王老师 传真:0595-2910810

网址:http:\\lmu.edu.qz.fj.cn或210.15.63.90

                              黎明职业大学
                              二00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