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厦门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厦门大学位于厦门市东南端,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大学,国家跨世纪重点建设的"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厦门大学新生录取工作坚持贯彻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招生层次
2002年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共有60个本科专业分别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4个高职大专专业面向福建省招生。
二、招生人数
2002年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具体有关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各省(市、区)高校招生办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考生填报志愿手册)。我校招生总数为4000人。其中本科生3850人,专科生150人。
三、招生要求
我校除英语、俄语、新闻学专业分别限招英语、俄语、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余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外语除笔试外,还应进行口试;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或委托指定院校举办)的专业考试,且取得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各招生专业一般不限男女比例(国防定向生除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条件和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四、录取规则
1. 我校的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20%。
2. 我校尊重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且
第一轮出档可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不再进行第二轮出档;若考生所在的省(市、区)采用分数级差的投档方式,我校可接收随第一轮出档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具体分数级差根据各省(市、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3. 我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
分政策。专业录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进行投档。
4. 我校保护高分考生的利益,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投档
采取"分数级差" 方式,即第一专业志愿与二、三、四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值设定10分,第二、三、四专业志愿与调剂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专业投档按高分到低分并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调剂志愿的专业投档按高分到低分并结合根据各专业报考人数由多到少生成的"热"、"冷"排序进行;考生具有突出特长或表现、或与填报专业相关的考试科目成绩优秀等情况,可优先录取,原则上分数差不超过10分。
5. 我校艺术类非师范专业的录取原则为: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
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以专业考试成绩为主,并结合文化考试成绩、业务素质与德智体情况,择优录取。艺术类师范专业的录取按福建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原则执行。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的高考数学成绩是否计入总分,参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五、学费收费标准
1、中文系、历史系、哲学系、社会学系、化学系、化学工程系、材料科学与工程系、物理系、机电工程系、海洋系、生物系、数学系各专业,3900元每人每年;
2、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外文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各专业,建筑系、新闻系、环境科学各专业,4420元每人每年;
3、医学、机械类(飞机工程方向)5850元每人每年;
4、艺术类非师范类专业8000元每人每年,艺术类师范专业4500元每人每年;普通师范专业3900元每人每年。
六、奖、贷、助学金及勤工助学基本制度
我校建立了包括奖学金、贷学金、特困生定期补助、特困生临时补助、学费减、缓、免和勤工助学基金以及社会资助在内的多元化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1.奖、贷学金和特困生定期补助制度
为激励学生积极学习,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每年拨专款430多万元用于设立奖、贷学金和特困生定期补助。其中,奖学金按170元/人●年的标准总额设立;特困生贷学金按120元/人●年的标准总额设立;特困生定期补助金按60元/人●年的标准总额设立;专项生活困难补助按276元/人●年的标准总额设立。
2.特困生临时困难补助办法
我校从1994年起每年都将教育部的高校特困生临时困难补助财政专项拨款用于特困生临时困难补助。保证的每年特困生都可得到一次性集中补助。
3.国家助学贷款制度
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为我校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每年不超过6000元/人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财政贴息一半),帮助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期间基本生活和学习费用。
4.学杂费减、缓、免制度
根据教育部《关于对普通高等院校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杂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我校根据学生的具体实际情况对特困生实行减、免、缓交学杂费的政策。
5.勤工助学基金
我校从1995年起设立了勤工助学基金,用于支付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的劳动报酬。2000年初,校团委和学生会成立了"厦门大学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信息指导服务。
6.社会资助
许多企业单位和海外人士在我校设立了数十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同时地方政府、红十字会、海内外企业和个人也以各种方式资助我校特困学生。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每年在100万元左右。其中,近年来专为特困生设立的奖、助学金每年均在50万元左右。每年约有200名特困生得到社会各界无偿资助。
七、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欲报考我校的考生,可通过上网的方式查阅我校招生办网页(网址:zsb.xmu.edu.cn)了解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咨询电话:0592-2186257,传真:0592-2180256。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上述网页查询。

厦 门 大 学
二○○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