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减免缓交学杂费制度。家庭经济困难的师范生可申请缓交学杂费,缓交期一般为半年。
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师范生实行“减、免、缓”交学杂费,其幅度控制在学杂费总额的5%左右,
非师范生缴纳的学杂费提取30%用于设立非师专业学生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金及“减、
免、缓”交的部分。
2、家族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后,经过审批,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校、系两级补助。每学期校、系分别从学生特困基金中对申请困难补助的同学分等级补助。
4、我校专门设立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为困难学生联系校外家教、产品派送、钟点工服务等
活动。校内也设立多种岗位为学生提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