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2002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暨南大学(1906年创立)(公章)
第二条 学校特色:侨校+名校(中国第一个华侨最高学府,国家"211工程"综合性重点大学)
第三条 学校网址:www.jnu.edu.cn
第四条 学校代码:10559
第五条 学校性质:中央部属院校(公办)
第六条 主管部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第七条 主管代码:435
第八条 学校校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大道
第九条 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只招英语语种
第十条 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新闻、广播电视新闻、法学和旅游管理专业对男身高168厘米、女身高158厘米以上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本科第一批(重点本科)线
第十三条 投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1:1.2投档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在全面考察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的基础上,按下列原则录取:
㈠ 关于院校志愿
我校一般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
㈡ 关于专业志愿出档顺序
1. 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出档,依次类推。
2. 在考生所有志愿都未被录取的情况下,按"服从"调剂专业。
㈢ 关于"四种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的照顾政策和录取方式,按教育部、国务院侨办文教发(1999)172号文规定"凡志愿填报两校的'四种考生',在高考实行标准分的地区,其高考总分低于所报学校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15分以内;在高考实行原始分的地区,其高考总分低于所报学校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10分以内,可择优录取入本科"执行。
㈣ 关于体育、文艺特长生的录取原则
暨南大学是国家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之一,体育尖子将按国家有关政策特招。文艺特长生是指在参加各专项比赛中,曾获得全国前6名、省级前3名、地市级第1名或器乐8级以上者(须有正式证书。舞蹈类要求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文艺特长生必须参加本年度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出档线者,将予以录取。
体育尖子和文艺特长生须经我校有关部门面试。联系单位:体育部(020)85220282,学生处(020)85220042。
第十五条 录取方式:远程网上录取(使用本校网络)
第十六条 公布渠道:由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统一公布
第十七条 退档原则:按1:1.2比例出档后竞争落选的考生从网上退档,同时接受当地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监督。招生期间本校投诉电话:020-85220130
第十八条 奖贷学金设置情况
1. 新生奖学金:
① 高考成绩综合分在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名者,奖励40000元。
② 在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20000元、15000元、10000元。
2. 在读生年度奖学金:分2000元、1500元、1000元、800元、600元不等。
3. 单项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际、国家、省、市组织的学术、科研、科技作品竞赛活动或文艺、体育比赛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者;或见义勇为,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可获单项奖学金和校长奖励金,奖金数额从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
4. 社会奖学金:社会上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个人在学校设立了各种名目的奖学金如: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宝供物流奖学金、羊城晚报奖学金、省侨联奖学金、彭瑞安奖学金等。奖学金数额从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
5. 国家助学贷款: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而设,用于支付学费和生活费。
第十九条 招生机构: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0-85220130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 邮编:510632

注:我校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已经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并报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请考生查阅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专业计划(含分专业招生人数、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收费标准等)。

二○○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