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招生章程

  为切实加强我院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广东省二0 0二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其他有关招生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院性质、层次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兴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隶属广东省交通厅,在教学及专业建设等方面受教育厅、交通部科教司指导,为第三批录取专科层次院校。
二、招生计划
今年我院本省招生计划3000名,其中普通高考招生计划2700人,"3+1"高职类招生计划200人,在江西省招生计划30人,各专业招生人数及选考科目见招生目录。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执行,在专业生源不平衡时,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进行专业人数调整,生源不足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省招生委员会适当调整录取分数线,确保完成招生计划。
三、录取规则
1、我院贯彻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我院采取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原则,专业安排尽量满足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第一专业志愿,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投档到我院,则按分数高低及专业生源情况,参考考生专业志愿安排录取专业。
3、因专业特殊性,轮机管理不招色盲、色弱;船舶驾驶只招男生,不招色盲、色弱,裸眼视力5.0以上,身高1.65m以上。
4、对于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原则上不退档,因我院属工科学校,肢体残废的考生应该慎重报考我院。
5、我院将按省招办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6、我院通过互联网公布考生录取结果,并及时向被录取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照顾政策
符合录取照顾政策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与其他正常考生录取规则相同。
五、收费标准、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等情况
学费:5500元/年;住宿费为:学生一级公寓:1500元/年;学生二级公寓:750元/年。
学生优秀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
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元
一等奖学金,按三好学生人数的10%评定;二等奖学金按三好学生人数的15%评定;三等奖学金按三好学生人数的25%评定。
专科新生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学金为1500元、1000元、500元。奖励金额最高可至3000元。
我院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办法如下:我院实行勤工俭学制度,经过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调查、审批等程序,确定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学院安排的勤工俭学劳动。全院现设有52个岗位,占全院5%的学生参加岗位责任制劳动,其每人每年的劳动报酬约1000元左右。贫困生国家助学贷款正在筹办。 
六、廉政建设
我院招生工作负责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制定的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广东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工作加强廉政建设的十项规定》,严格按照招生规程和要求开展招生工作、坚决抵制弄虚作假、徇私作弊等不正之风,自觉维护我院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联 系 人:高永强 联系电话:87025589

吴璇华 87025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