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华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华南农业大学是"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从2001年起划归广东省管理。校园坐落在广州市天河区,属第一批本科录取院校。为保证华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照教育部《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认真贯彻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2002年的招生政策,遵循"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华南农业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华南农业大学招生政策、招生章程,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华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本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全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现场总体指挥,实行现场办公。
第七条:华南农业大学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 取
第八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广东省招生委员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指导下进行,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九条:2002年各普通本科专业全部录取英语语种考生,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综合分(标准分)最低在530分(包括530分,以下类同)以上。
第十条:广东省外的艺术类考生,必须持有本校术科考试成绩,本校方能录取。
第十一条:无本校志愿、无专业志愿且无"服从"志愿的考生,一律不录取。
第十二条:本科全国重点分数线以上且有我校志愿的考生按学校志愿的序号分批一次性投档,即第一志愿为第一批,第二志愿为第二批,如此类推。
(1)参照广东省名牌专业建设的条件,本校生物技术(含人才基地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金融学等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必须超过本科全国重点分数线20分以上。
(2)高考总分超过全国本科重点分数线65分以上考生,凡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报考我校者,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3)凡出挡到我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学校志愿、专业志愿排序录取。即按出挡先后,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满,就安排第二专业录取,如此类推。
第十三条:本科全国重点线以下考生录取原则
(1)个别生源不足的专业按分数段逐步降分录取,按第一志愿每段降10分再加级差分出挡。
(2)录取过程中,学校志愿按每10分一个级差操作。如,第一志愿报考本校总分600分的考生、第二志愿报考本校总分610分的考生和第三志愿报本校总分620分的考生同一批出挡,录取待遇一样,以此类推。
(3)考生档案按批次投挡至本校后,本校将按录取规定分别以学校志愿、专业志愿排序录取。
第十四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本校原则上执行各省招生办的规定。
第十五条:对体育尖子生、艺术特长生等,依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和本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新生录取工作结束,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全部新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页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华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南农业大学招生办
2002年4月29日

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院校章程简明表

院校名称(盖章):华南农业大学                           2002430

院校:1、性质:部属院校(     )、省属院校(    )、非公办高校(    

2、办学性质:公办(    )、民办(     )、合作办学(     )、或其他(   

3、校址(含分校及办学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镇

外语语种要求:

1)(所有)专业只招(英语)语种

2)语种不限(   

男女比例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体检标准

计划调整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按本科一批(重点本科)线(  );2、按本科二科(一般本科)线(   );

3、按高职(高专)批线(      )。

投档比例

1、按招生计划数1:1投档(    );  3、按招生计划数1:1.2投档(    );

2、按招生计划数1:1.1投档(    ); 4、线上全部投档(  )。

录取原则(包括对加分、降分投档考生要求和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要求、进挡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

1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广东省招生委员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指导下进行,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条:2002年各普通本科专业全部录取英语语种考生,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综合分(标准分)最低在530(包括530分,以下类同)以上。

3条:广东省外的艺术类考生,必须持有本校术科考试成绩,本校方能录取。

4条:无本校志愿、无专业志愿且无“服从”志愿的考生,一律不录取。

5条:本科全国重点分数线以上且有我校志愿的考生按学校志愿的序号分批一次性投档,即第一志愿为第一批,第二志愿为第二批,如此类推。

1)参照广东省名牌专业建设的条件,本校生物技术(含人才基地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金融学等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必须超过本科全国重点分数线20分以上。

   2)高考总分超过全国本科重点分数线65分以上考生,凡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报考我校者,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3)凡出挡到我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学校志愿、专业志愿排序录取。即按出挡先后,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满,就安排第二专业录取,如此类推。

6条:本科全国重点线以下考生录取原则

1)个别生源不足的专业按分数段逐步降分录取,按第一志愿每段降10分再加级差分出挡。

    2)录取过程中,学校志愿按每10分一个级差操作。如,第一志愿报考本校总分600分的考生、第二志愿报考本校总分610分的考生和第三志愿报本校总分620分的考生同一批出挡,录取待遇一样,以此类推。

    3)考生档案按批次投挡至本校后,本校将按录取规定分别以学校志愿、专业志愿排序录取。

7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本校原则上执行各省招生办的规定。

8条:对体育尖子生、艺术特长生等,依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和本校有关规定执行。

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1、本校网络(      ),地址:http://www.scau.edu.cn

2、借助兄弟院校高校网络(     ),兄弟院校名称及地址:

录取现场联系人及通讯办法

1、联系人:邓基泽                        4、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联系电话:020-85285971/85280082/0084   5、网址:http://www.scau.edu.cn

   人手机:013808889578

3、传真电话:020-85281806/85285971

日常工作联系人及通讯办法

1、院校招生办电话:020-85280082           4、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联系人:吴善添                         5、院校详细地址:广州天河五山镇

   人手机:013600456623

3、传真电话:020-85281806/85285971         6、邮政编码:51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