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02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深圳大学 
办学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后海湾
办学性质:国有公办综合性大学
办学特点:深圳大学实行学分制,允许学生在三年级通过选课自主选择专业方向,同时鼓励学生跨系跨专业选课,选修第二学位、第二专业或副修专业;学校与外国多所高校建立了教育合作关系,开办了“双校园、双语种”教学模式及高年级学生互派制度;四年制本科学生在校学习的弹性学制为8年;毕业生不包分配、自谋职业。

一、录取规则:
1、录取志愿:
●深圳市生源:招第一至第三志愿;
●广东省(除深圳市):只招第一志愿;
●外省:原则上只招第一志愿。
2、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分数优先,结合专业要求。
3、加分考生处理办法:以原始成绩排队。
4、艺术专业调档排序方案:在文化课上线的前提下,以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二、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高考外语语种限制: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2、身高要求:
●师范类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
●工商管理(高尔夫管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3、艺术类专业加试要求:须取得专业术科加试合格证后才能报考。

三、收费标准:
1.学费:
●非师范类专业:5500元 /年。
(以下专业除外)
广告学、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7000元 /年;
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学、工业设计、表演专业:9000元 /年;
工商管理(高尔夫管理)专业第一学年13000元,其他每学年15500元(含训练费)。
●师范类专业:2750元 /年。
(以下专业除外)
音乐学、美术学专业:4500元 /年。
●港澳台学生:15000港元 /年。

2.住宿费:1200-1500元 /年。

四、奖学金:
1、新生奖学金:给予在广东省录取的考分(五科总分)700分以上的学生免交两年学费的奖励;给予在外省录取的文史类、理工类最高考分的学生免交两年学费的奖励;
2、先进个人奖学金:评比比例占30%,特等奖每学年5000元(师范类学生为3000元),一等奖每学年3000元(师范类学生为2000元),二等奖每学年1500元(师范类学生为1200元),三等奖每学年800元(师范类学生为600元);
3、基本奖学金:每生每月30元(师范类学生为130元),一年按十个月计发;
4、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

五、贷学金:
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办理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为每年6000元。

六、勤工助学:
设有各种勤工俭学岗位供学生勤工助学。

七、录取结果:
1、可以从各省、市招生办开设的查询电话、相关网站及深圳大学网站查询:
2、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以此为准)。

八、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6536235,6536621,6534482(传真)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油路2336号
邮政编码:51806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主页:http://www.szu.edu.cn 或 http://www1.s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