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广州中医药大学创办于1956年,位于广州市机场路12号,隶属广东省教育厅,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招生办设在学生处,联系电话:(020)86363563,(020)86591233-2276。
1、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招生。
2、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对报考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学校将优先满足他们的第一专业志愿,对报考本校第二志愿以后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本校各专业录取情况,酌情调整考生的专业志愿。
4、所有专业外语语种要求英语,除护理学专业只招女生外,其余专业不存在招生男女比例要求。
5、因专业招生计划录满、不服从专业调剂及考生身体健康原因,学校考虑给予退档。
6、所有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其余体检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广东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7、本、专科学生学费标准5760元/年,各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校本部住宿费收费分三个档次:1500元/年,1200元/年,750元/年(可能在档次标准间稍作调整);从化教学点住宿费收费标准为500元/年。
8、根据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学校设立了奖助学金、勤工俭学基金、特别困难学生扶助金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化体系。确保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保证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习,正常生活,健康成长。
9、学校的奖助学金制度
⑴学年综合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2000元,占2%(专业学生数,下同);二等奖1200元,占10%;三等奖800元,占12%,合计享受面24%。优秀单项奖分为品德优秀、智育优秀、文体优秀3类,各占2%,每人奖励500元。
⑵"邓铁涛奖学金"由我校著名老中医邓铁涛教授资助设立,奖励各专业的优秀学生,每人50美金。
⑶"袁浩奖学金"由我校第一临床医学院袁浩教授资助设立,奖励本科各专业优秀贫困大学生,每人1000元。
⑷由广东新南方公司资助设立的"新南方教学奖励基金"奖励各专业的优秀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以上。
⑸由珠海"联邦制药厂有限公司"资助设立的"联邦医学教育奖学金"每年捐赠人民币18.18万元,奖励219名品学兼优在校生,其中研究生奖金1000元/人,本、专科生奖金800元/人。
⑹由香港京都念慈庵总厂有限公司资助设立的"念慈庵助学金",每年奖励优秀贫困本科学生25名,每人2000元。
⑺由广东省青少年基金会资助设立的"培英工程助学金",奖励优秀贫困本科学生每人2000元。
⑻由新加坡华侨何女士资助设立的"华侨助学金",每年奖励优秀贫困本科学生10名,每人2000元。
⑼由顺德康富来保健品有限公司捐资32.8万元设立的"康富来助学金",用于资助中药学、制药工程专业的贫困生,以及奖励学习和科研有突出表现的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