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招生章程

  为做好我院2002年的招生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性质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一所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为公办性质,学院位于广西南宁市大学西55号。
  学院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既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又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技术及管理人才。学院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术教育,实行教学、科研、生产相结合。学院以校风正、学风浓、实践强、管理严而著称,学院已经为社会培养各类专业人才3万余名,毕业生以基础扎实、思想素质好、实践能力强、适应能力强而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学院已建成完善的就业网络,与100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了稳定的人才供求关系,为毕业生的就业铺设了广阔的道路,历年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在90%以上。
二、招生计划
目前学院主要承担大专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2002年的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等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目录》。
三、新生录取
1.我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在生源省招生考试院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2.我院参加专科批次的录取,在各生源省招生考试院投放档案的考生中,先按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再按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3.新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入学考核以文化考试为主的原则,录取的考生必须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体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4.我院所有专业的高考外语语种均为英语,新生中的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5.录取结果张榜公布,接受纪委、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四、收费标准
我院将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的政策,按核定标准收费。
1.学费 各专业的学费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目录》。
2.住宿费 我院的学生住宿为公寓式管理,根据公寓结构和条件的不同,住宿费标准为350~750元/年·人。
3.课本费 预收课本费300元/年·人,毕业时按实际支出结算,多还少补。
五、奖学金和助学措施
1.奖学金 我院设有学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团干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
2.勤工助学 学院设有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建立特困生档案,负责指导特困生参加勤工俭学工作。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1.招生领导小组  由院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
2.招生办公室 负责招生的策划与组织协调工作。
3.招生监督办公室 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
七、招生纪律
1.学院按照教育部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严肃招生纪律,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
2.认真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杜绝不正之风,坚持按计划招生、按程序录取新生。
3.学院纪委、监察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遵循"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共同维护学院的良好形象。
八、新生入学和新生入学复查
1.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九、招生咨询
学院地址:南宁市大学西路55号 邮政编码:530007
咨询电话:0771-3243821、3278454 传真号码:0771-3249900、3243821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0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