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广西教育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广西教育学院
(二)办学地点:位于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建政路37号(校园占地面积47,450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62,600多平方米)。
(三)办学性质:广西教育厅直属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师范院校。
(四)办学特点: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为主要任务,含中学师资培养培训、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小学教学研究、教学参考资料编辑出版、教育技术开发推广等方面。学院目前设有文(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艺术)、理、工、法、史、教育、管理等学科门类,12个本科层次专业,18个专科层次专业,3个高职专业。学院现有专职教学及研究人员175人。
(五)不同层次的分专业招生人数:(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600人,其中电大普通班300人,高职300人)。
专业名称 |
学制 |
层次 |
人数 |
汉语言文学 |
3年 |
专科(电大普通班) |
50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3年 |
专科(电大普通班) |
30 |
思想政治教育 |
3年 |
专科(电大普通班) |
30 |
旅游管理 |
3年 |
专科(电大普通班) |
30 |
英语 |
3年 |
专科(电大普通班) |
40 |
现代教育技术 |
3年 |
专科(电大普通班) |
40 |
计算机应用与维护 |
3年 |
专科(电大普通班) |
30 |
音乐学 |
3年 |
专科(电大普通班) |
25 |
美术学 |
3年 |
专科(电大普通班) |
25 |
计算机应用与维护 |
3年 |
专科(高职) |
150 |
计算机网络与信息技术 |
3年 |
专科(高职) |
100 |
旅游管理 |
3年 |
专科(高职) |
50 |
(六)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外语语种要求、男女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等):各专业外语分应达到及格以上,身体健康,口头语言表达能力较好,身高要求:男1.55m以上,女1.45m以上。另旅游管理专业(含高职)还要求五官端正,口齿伶俐,性格开朗,男女身高分别是1.68m、1.58m以上。
(七)录取规则:原则上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适当录取第二志愿的高分考生;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语文科目、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及计算机类专业的数学科目、英语专业的英语科目考试成绩应达到及格以上。
(八)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考生可通过购买高考电话查询卡进行查询,或通过电话与我院教务处和各教学系进行联系,或到我院来了解录取情况。
(九)收费标准(每生每年):
1、培养费:计算机应用与维护、现代教育技术专业每生2800元;旅游管理专业每生2400元;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专业每生2000元,音乐、美术专业每生4000元。高职各专业每生4000元左右。
2、住宿费:按住宿条件而定,最低300元,最高500元。
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学习用品费等,均由学生自理。
(十)奖学金、助学金:
1、奖学金:设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分3等,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每年评选1次,按有关条件评选并控制在学生总数的12%以内。
2、助学金:设普通专科生助学金,分3等,一等500元,二等400元,三等300元。每年评选1次,按有关条件评选并控制在学生总人数的3%以内。
(十一)勤工俭学:可兼做家教,也可课余到公司、企业去打工并获取相应报酬。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建政路37号
邮编:530023
电话:(0771)5631585,5623322,5647549 传真:(0771)5627031
网址: http://www.gxeduc.edu.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