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业学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广西农业学校
二、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48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
四、办学特点
1、形成了以农类专业为主干,向农类边缘专业拓展,开办非农专业,使专业向综合性发展的办学格局。
2、形成了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坚持素质教育,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多规格办学的模式。
3、走教学促科研与生产,科研带动教学、提升教学质量;教学、生产、科研、示范推广相结合的办学路子。
4、形成了以"理论够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培养高素质的职业人才"的办学体系。
五、招生层次、分专业招生人数:今年我校在广西各地市招收高职大专层次八个专业新生共400人,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人数如下:

专业

代码

招生专业

招生

人数

培养层次

外语

语种

收费标准

(元/年)

081442

农产品贮运与加工

40

大专

三年

不限

3000.00

090102

园艺

40

大专

三年

不限

3000.00

090147

食用菌与蔬菜

40

大专

三年

不限

3000.00

090150

蔬菜生产与营销

40

大专

三年

不限

3000.00

090245

城市园林设计与花卉

40

大专

三年

不限

3000.00

090246

种子种苗

60

大专

三年

不限

3000.00

090641

畜牧兽医

80

大专

三年

不限

3000.00

110202

市场营销

60

大专

三年

不限

3000.00


注: 所有专业均可录取参加各科目组考试的考生。其中农产品贮运与加工专业要求考生无各种传染病,报考其他各专业没有特殊要求和限制。
六、录取规则
1、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按照国家和广西有关招生录取规定开展新生录取工作。
2、录取新生切实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严格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同一分数段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的线上考生,按招生考试院出档先后顺序录取;与我校联系要求就读我校的无志愿考生,学校负责向招生考试院提出录取申请,获批准后录取;保证特长生、特优生的录取;给予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以线上考生相同待遇;要求就读我校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将给予优先录取。
4、不录取政治思想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5、不歧视符合体检标准、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专业学习的线上残疾考生;不设男女生限制。
6、负责对未录取的线上考生的解释工作。
7、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及时改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七、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通过广西区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渠道查询录取情况。
2、在校内公布录取名单,接受来人来电来函查询录取情况。
八、奖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问题
1、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者可以获得奖学金,最高额为1000元/年。
2、贷学金:可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政策办理。
3、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申请,可安排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特困生还可获得150元/月以内的资助。
九、咨询、联系方式
考生、家长可通过来人、来函、来电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校招生办公室联系,了解学校情况、招生录取事宜等。
通讯地址:南宁市大学西路48号广西农业学校招生办
邮编:530007
联系电话:0771-3246471、3249851,传真:0771-324659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来校路线:从南宁市百货大楼或广场、汽车总站、火车站、二运车站门口乘坐4路公共汽车或"百货大楼--西乡塘"专线车到西乡塘菜市站下车,往前走100米即到校。
200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