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学院2002年招生章程


  贵州民族学院是省属综合性全日制公办高等学校,是贵州民族教育的最高学府,办学层次为本科、专科、预科、中专。专业覆盖文学、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六大学科门类,还兼有艺术、体育科类。校址在贵阳市花溪区。
一、录取方式
根据教育部要求,采取远程网或局域网录取方式。
二、录取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分数高低、综合素质,德、智、体全面发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无要求,但必须按考生本人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报考音乐、美术、艺术设计、体育专业的学生,要分别参加我省或我院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或参加所在省招生部门认可的专业术科考试,根据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学生,除体育专业外,男女比例不限,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招生体检标准。录取结果通过网上公布。
三、学费、住宿费标准
按贵州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
四、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措施
我院制定了完善的"奖、贷、助、勤、补、减(免)"的资助体系,确保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保证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习、正常生活、健康成长。主要措施有:
综合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学年1000元,按本、专科人数的5%评定。二等奖学金每学年600元,按本专科人数的10%评定。三等奖学金每学年200元,按本专科人数的15%评定。
新生奖学金:凡报考我院第一志愿,超过当地普通本科录取线20分的考生(艺术、体育类除外),一次性奖励500元,报考我院一志愿达到211院校录取线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
助学金:学院民族类专业学生(含预科生)享受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学年600元,比例为本专业学生人数的15%,二等助学金每学年480元,比例为本专业学生人数的25%,三等助学金每学年360元,比例为本专业学生人数的60%。
勤工助学基金: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基金,帮助经济困难学生联系并在校内安排适合学生特点的勤工
助学岗位,实行按劳计酬。
减免学费: 学院对学习努力,各方面表现良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减免学费。
特困生补助:学院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发放定期或临时困难补助,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范围为学生总人数的20%,每生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为8年,学生毕业后4年内还清贷款。
此外,社会各界及境外人士和团体在我院设立奖学金或助学金。
五、贵州民族学院招生咨询通讯地址
贵州民族学院招生办 邮编:550025
咨询电话:0851---3610412 传真:0851-3610441
网址:http://xsc.gznc.edu.cn
贵州民族学院
二00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