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承德市,为国办三年制专科学校,学校前身是“北洋工艺学堂”,1903年创办于天津。1958年迁至承德,曾升办本科,校名为“河北石油学院”,1987年,更名为“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原隶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00年调整为中央与地方(河北省)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学校为“全国示范性普通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充分体现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特色。学校全国招生,学生依托石油行业面向全国就业,近三年毕业生的就业率都在90%以上。
  加强依法治招,完善招生录取的各项规章制度,本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充分体现高等学校公开、公正选拔人才的方针。
录取原则
1、 考生应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选报专业。
2、 学校按投档的志愿顺序录取考生。在同一志愿内,确定录取专业时尽量考虑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
3、 对符合生源省加分、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该省的相关政策执行。
收费标准及奖贷学金
1、 学费5000 元/年,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分为 500元/年、600元/年、800元/年三档。
2、奖学金 学校设一、二、三等奖学金,其中一等奖为1000元/年,奖学金获奖面达30%,同时还设有单项奖学金、个人优秀奖、文明建设奖等多种奖学金,每年奖学金总额达180万元。
3、助困措施
a、贷学金:一等贷学金800元/人﹒年,二等贷学金400元/人﹒年,贷款面为学生的30%。
b、特困补助:学校设特困补助基金,用于对特困学生的临时补助,家庭确属困难的学生每年可获得500元~1200元的补助金额,以保障其完成学业。
c、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用于支付困难学生在学校勤工助学岗位的报酬。
四、咨询电话:0314-2152050 0314-2157250-6364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办公室
200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