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法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石家庄法商职业学院,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由河北省老教授协会主办,属民办性质,具有独立发放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学历证书资格。招收参加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录取工作中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入学考核形式以文化考试为主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提档要求的考生中,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 对口招生各专业的考生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2、 对符合我省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意见,均按照省冀招委(2002)4号文件规定录取。
3、 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如果一、二志愿专业满额,则安排考生服从的专业志愿。
4、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旅游与饭店管理”专业男生身高1.72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裸视0.8以上,矫正视力1.2以上,年龄19岁以下,五官端正,肢体无残疾。该专业毕业生根据学院与河北世纪大饭店签订的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其它专业,限报条件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
5、 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我院设立了勤工助学基金,符合特困资助条件的考生入学后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6、 奖学金:享受国家院校同等待遇。贷学金:按照河北省学生助学贷款办公室有关规定办理。
7、 住宿费:8人间500元/年,6人间800元/年。
  学生入学办理农转非手续。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制定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河北省人事厅颁发就业报到证书和就业协议证书。学生毕业后就业、专接本等待遇与国办学校专科毕业生相同。
需说明的问题:
1、 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符合体检标准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我院不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2、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先到学校进行全方位的考察,试读半个月,如对教学、师资、管理、生活等方面不满意要求退学,学院向学生全额退还学费。
校址:石家庄市西南高教区红旗大街568号。
电话:0311——3803470 , 3831598。
传真:0311——3831598。
网址:www.fashang.com ; E---mail:[email protected]
邮编:050091,从火车站乘107路公交车到法商学院站下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