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科技学院2002年招生章程

  华北科技学院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唯一直属的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是华北矿业高等专科学校,1997年被原国家教委确定为“全国示范性普通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2002年初经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02]44号)升格为本科院校。学院面向全国招收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学院地处北京东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市930路公共汽车直达学院,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通信便捷。学院户口所在地为: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
根据教育部2002年招生工作规定,我院2002年招生录取程序和规则如下: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区)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贯彻公平、公正、择优,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录取原则。
二、我院英语专业只招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我院英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三、我院除采矿工程专业不招女生外,其它各专业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四、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五、我院今年不设非第一志愿分数级差,按志愿优先的录取方式依次录取。
六、对进档考生的专业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优先方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满额,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对报考志愿、分数、专业相同的考生,以报考专业相关的单科成绩高者优先满足所报考的专业。对进档考生,我院尽量满足专业志愿,维护考生利益;考生在录取期间,若无正当理由,也不得无故要求退档。
七、同意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
八、学院设优秀学生、专业定向、单项、企业定向就业等多种奖学金;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按国家有关政策,由学院帮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关事宜,学院还设有勤工助学金及特困补助基金,对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视情况减免学费。
九、具体各招生专业、人数按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布的为准。收费标准:本科生学费每生每年3500元、专科生学费每生每年5000元,本、专科生住宿费均为每生每年800元(执行文号:冀价行费字[2000]18号)。
十、我院今年招生录取均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如遇网络传输等其它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我院和有关省(市、区)招生办协商解决。


华北科技学院
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学校通信地址:北京东燕郊206信箱 邮政编码:101601
联系人:方森松 杜昔辰 联系电话:(010)61591437 61591439
传真:(010 )6159276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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