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学院概况: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是河北省省属建设类高等院校,创建于1950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位于塞外名城张家口,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近6000人,教职工600多人,其中专职教师300多人,博士、硕士100多名。学院设有8个系,14个本科专业,31个教研室,12个实验室和17个实习基地等。
  招生计划:2002年河北省内招生数为2085人,本科1265人,其中建筑学35人,城市规划20人,艺术设计20人,土木工程152人,工程管理75人,英语58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53人(炮院100人),电气工程及自动化155人,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154人,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74人,给水排水工程74人,信息与计算科学80人,环境工程80人,材料科学与工程35人。专科生820人,其中房屋建筑工程80人,工程造价管理80人,建筑电气工程80人,工业设备安装工程80人,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80人,应用英语180人(炮院100人),市政工程80人,计算机应用与维护100人(炮院),经济管理60人(炮院)。河北省外招生50人,其中内蒙古共20人,建筑学3人,土木工程3人,英语2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人,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3人,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3人,给水排水工程3人;甘肃共30人,建筑学2人,土木工程5人,工程管理5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人,电气工程及自动化5人,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3人,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3人,给水排水工程3人。
  录取原则:报考我院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两专业的考生要求有美术基础,入学后需参加我院组织的美术测试;测试不合格者,均按考生志愿进行专业调整。对符合我省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均可录取。进档考生按专业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报考专业不能被录取的,将按考生志愿进行专业调整;公平公正择优录取;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实施;我院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各专业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奖励:对超过河北省普通本科建档线50分的第一志愿考生,学院将奖励一年学费。按学生综合测评名次,保证三分之一的学生享受奖学金,最高奖学金每年1000元。
  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学院为困难学生设立固定、临时勤工助学岗位150多个。设立特困生档案,享受补助的学生约占学生总数的15%。对品学兼优,家庭确实困难的学生减免部分学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绿色通道,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每生每年住宿费500-800元。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建国路33号
邮编:075024 联系电话:0313-2050802 2050886
网址:www.hediace.edu.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注:()中为在河南招生计划。
二、关于招生方面的其他事宜。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的招生政策规定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一)、凡是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规定的专业非限报标准。
(二)、关于录取规则。
1.调阅考生档案。在我校招生计划内调阅有志愿考生档案顺序是,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有志愿考生中,先调阅第一志愿考生的档案,生源不足时再调阅第二和服从分配志愿考生的档案,档案再不足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录取。
2.录取和退档。考生电子档案经审核符合录取条件的,分专业,在专业招生计划内分别按照志愿顺序(即先第一志愿,再第二和服从调剂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对于不符合录取条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和达到专业招生计划满额后的档案予以退挡。
4. 学校严格按照河北省所规定的照顾分数政策进行录取。
(三)、学费住宿费:学费每生每年4500/元,住宿费500元。
(四)、被录取的学生待遇: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达到学生总数的25%,并设有各类单项奖,同时学校专门为经济确实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了"励志奖"和勤工助学岗位,另外,学校将认真按照国家关于助学贷款的政策,积极协助学生向银行方面申请助学贷款;我校学生毕业后按照学生就业政策在全社会范围内择业,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专门负责就业指导并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工作。学校在全省及晋冀鲁豫地区有经济技术人才合作单位400余家,为毕业生提供广泛的实习、就业机会。
电话:0310-6800901 6800955 6900929。

200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