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郑州工程学院创建于1959年,原属国内贸易部领导,现为中央与河南省共建的一所公办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占地1500亩,分东西两个校区,校本部位于郑州市嵩山南路140号。
一、招生录取体制
  我校普通本科专业在各省市区一般为第二批录取,艺术类本科专业为提前批录取。按教育部规定,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1: 1.2比例调阅档案,我校决定是否录取和录取专业,处理招生遗留问题,省招办负责监督检查与审批、盖章。
二、招生录取的原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正竞争、公平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具体有:
1、当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考生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我校只在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不足时,在第二志愿考生中录取。在第一、二或参考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以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填报我校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同一志愿考生数超过应录取人数时,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2、分配录取专业时,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尽可能满足第一志愿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录满后,不同意专业调剂的不予录取。
3、在录取分配专业时,不同专业对相关科目的成绩有不同要求。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工与制药类、生物工程类专业要求化学、生物科目成绩;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机械类、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等要求数学、物理科目成绩。报考建筑学、广告学专业的考生需加试徒手画,报考工业设计、艺术设计专业必须是美术类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报考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必须是面视合格的考生。所有专业都要求外语成绩,外语成绩太差者,不予录取。
4、符合加分条件的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按各省(市)招办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5、外语语种要求:除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外,其它所有专业只招英语或日语语种。
6、身体要求:只招收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考生。
三、招生形式与招生咨询方式
我校在全国各省市一般都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的形式录取新生,学校网址是:www.zzit.edu.cn,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0371-7444137,学校地址:郑州市嵩山南路140号,邮编:45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