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解放军外国语学院

院校性质:军队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校 址:河南省洛阳市

录取原则:凡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规定的录取线以上,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和面试合格的,在地方院校录取之前的提前阶段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语成绩突出的,可优先考虑。我院实行文、理、外兼收。

报考我院的考生是否加试其它科目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确定。加分、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规定办理。英语、科技英语、科技日语、越语、科技越语、朝语、科技朝语、阿拉伯语、尼泊尔语、泰语、土耳其语、波斯语、柬埔寨语、蒙古语、藏语、国际信息、国际关系、信息研究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外语类别不限。报考我院的考生外语考试成绩的原始分须在105分以上(北京、云南、甘肃、新疆等省、市、自治区考生的外语成绩必须达到95分以上),录取英语专业(含科技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成绩须再加10分。

详细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解放军外国语学院

邮 编:471003

联系电话:0379-4543835 0379-4543895

网 址: www.ufl.cgw.net.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收费标准:双向选择生学费每年6000元,住宿费每年500元,服装费首次1400元,以后需要更新时另计,伙食费,医疗费自理。

外国语学院招生办

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