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章程

  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成立于1983年。是全国首批成立的经济管理干部学院;1996年被国家经贸委第一批指定承担企业领导人员工商管理培训任务;1999年被河南省政府确定为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全面实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试点学校。学院地处河南省省会郑州市大学路南段(北校区位于南阳路),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校园绿树成荫、碧草如茵,环境幽雅、景色宜人。在二十年的办学历程中形成了“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是莘莘学子求学深造的理想之地。学院现有在校生5000余人。
  学院是一所集财经、管理、工、文、贸相结合的多学科高校。设有财务会计、现代管理、计算机、经济贸易、电子信息工程、环境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旅游经济8个系近30个专业和四个科研所。拥有一支350人的符合高职特色,既能讲授专业理论知识、又能指导学生实训的“双师型”专职教师队伍,其中正、副教授135人,博士、硕士60多人,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同时学院注重合作交流,聘请了20余名国内外知名学者为我院的教学顾问或兼职教授。
  学院拥有良好的办学条件和先进的教学设施。建有财会模拟、环境化学、汽车检修、劳动心理、建筑概预算、电工电子、自动化控制等40多个实验室,以及多媒体语音系统、多媒体电教室、电教中心、计算机中心、互联网管理中心、环境监测技术中心、汽车维修中心等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并和企业联合建立了与各专业相配套的校外实训基地。学院图书馆现有藏书35万册,中外刊物1500多种,与国内外院校、科研机构交流刊物400余种。学院建有容纳1200余人的礼堂,田径场、网球场、篮、排球场等体育设施齐全。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配有201电话,为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学院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办学宗旨。注重教学投入,在专业设置、课程结构、教学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在教育教学中即以突出能力培养,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强化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为此学院开设了计算机应用技术等级证、推销员上岗证、会计证、导游上岗证、驾驶证、汽车维修专业证、商务英语等级证、预算员资格证、秘书资格证等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考试,培养学生“一专多能、一生多证”,使其向复合型、职业型,技能型人才发展。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针对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学院一方面以转变就业观念、加强吃苦耐劳教育为重点,另一方面以市场为导向、准确定位培养方向,加强同工商企业的联系,广泛收集用人信息,吸引单位来校选拔。在立足河南的基础上,积极向东南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推荐、输送优秀毕业生。建院以来,我院已为全国各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输送各类经济管理和工程技术人才3万余名。由于我院毕业生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动手能力,较高的综合素质从而赢得了用人单位的好评。
  近年来,围绕“内增实力,外树形象”活动的开展,学院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提高后勤保障能力,校风学风焕然一新。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学校”、“市级文明单位”、“花园式单位”等称号。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创办有特色的一流的高等职业教育,我院新校园建设已全面展开,2003级新生将入住近1000亩的新校园。面对新世纪,面对未来,我们充满自信,更充满希望。竭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院。
  
地址:郑州市大学路80号 邮编:450052
电话:(0371)7430134 传真:(0371)7446880
网址:http://www.zzmy.net.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奖 学 金 设 置
一、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
1、奥林匹克竞赛优胜者,一次性奖励1200元/人。
2、省级"三好学生"获得者,一次性奖励1000元/人。
3、省级体育运动会单项前三名者,一次性奖励600--800元/人。
二、综合奖学金
我院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拿出学费10%,作为各种奖学金的发放,包括:助学金、奖学金、各种单项奖(优胜奖、见义勇为奖、社会实践奖、科研成果奖)。
三、困难补助金:
根据省教育厅"决不让一个品学兼优的贫困生辍学"的指示,我院采取以下措施:
1、学校设定助学金岗位,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2、减免特困生的部分学费。
3、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学生办理有关助学贷款手续。



2002年招生专业如下
证券投资与管理、会 计 电 算 化、工程预算与管理、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商务
涉外文秘与公共关系、商务策划、律师事务、汽车工艺与维修(汽车电控技术方向)、环境监测与治理、生物技术(生化技术方向)、电子与信息技术、机 电 一 体 化(计算机辅助制造方向)、通信工程、测绘工程、涉外旅游管理(旅游英语方向)、涉外旅游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机 电 一 体 化、工商管理、国际贸易、财务管理、工程监理、汽车维修与营销、旅游与酒店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方向)

注:以上专业选考科目均不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