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大学农业职业学院二00二年招生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做好二00二年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在招生工作中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学院全称、办学性质、层次与校址
第三条 学院全称:河南农业大学农业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河南农业大学二级学院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
第六条 学院校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青年西路41号
三、办学宗旨
第七条 学院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八条 学院树立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一切为了学生成才的教育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争创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条 学院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农业经济发展的需要,走农科教结合之路。坚持“教学、科研、推广”三结合,积极服务“三农”。
第十条 学院广泛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促进教、科研水平的提高。
第十一条 学院重视学生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广开就业渠道。
四、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无外语语种、男女比例、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尊重考生对本学院专业志愿的选择。
第十三条 考分在省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享受农业院校降分录取待遇),学院按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五、学费及待遇
第十四条 农学、文学类收费3400元/年;工学类收费3600元/年。住宿费每生每年均收取300元,书籍费每生每年均预收200元(多退少补)。
第十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生活补助费25元/月、医疗补贴费4元/月。奖学金:一等奖3%,1000元/年;二等奖7%,700元/年;三等奖20%,400元/年。对特困生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六、专业与招生人数
第十六条
专业名称 科类 计划数(人) 备 注
种子生产检测与经营 农学 200(含对口招生100人) 各专业调节计划数共180人
设施园艺 农学 200(含对口招生100人)
动物养殖与疾病防治 农学 200(含对口招生100人)
商务英语 文学 150
电子设备应用技术 工学 150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第十七条 河南农业大学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371)2198623 7290999
第十八条 联系单位:河南农业大学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办。邮编: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