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简介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军队校名为空军航空维修技术学院,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装备部,担负着为军队企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培养高、中级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任务。学院以全日制普通专科教育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主体,同时承担成人高等教育及职前和在职的非学历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任务,是空军航空修理系统和湖南省国防工业系统干部培训基地,是湖南省唯一一所由教育部确定进行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的高等职院,也是经中央军委批准保留的唯一一所国民教育性质的普通高校。
  学院地处湖南省长沙市南郊,环境优美,占地500余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500万元,藏书20万册;拥有5栋教学楼,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的现代化图书馆,能满足教学需要体现高职特色的实训中心大楼,及12个长期固定的校外实训基地;学生食堂采用IC卡管理,全员定位就餐,8栋学生宿舍全部实行公寓化管理;拥有比较完善的体育配套设施。
  学院设有航空工程、电子工程、机电工程、经济贸易4个专业系,开设22个专业,在校学生5000人。学院面向全国招收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学制三年,专科学历教育;面向湖南省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五年,专科学历教育。
  我院毕业生的主要去向:首先是面向空军装备系统和国防工业系统等相关的一些军队企事业单位, 其次是沿海发达地区的三资企业。如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大亚湾核电站等。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由学院择优推荐。学院每年在学生毕业前分别举行本系统和地方的集中型人才招聘大会,并与一些知名的企事业用人单位建立了长久的合作关系。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0%以上。
二、招生录取
  我院在招生录取时无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并按各省、市制定的招生录取规定进行招生录取。退档原则依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三、收费标准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我院2002年收费标准为:学费:4000元/年,公寓制住宿费:1000元/年。学生一次性交清当年的学杂费,可享受优惠学费5%的待遇。
四、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标准
  1、奖学金设置: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特制定了甲、乙、丙等年度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甲等奖学金为2000元。
  2、国家助学贷款设置:(1)学费贷款额最高不超过学费收取标准,生活费贷款额最高不超过长沙市居民的基本生活费标准。(2)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法定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学生所贷贷款利息的50%由中央财政贴息,其余50%由个人负担。
六、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长沙田心桥 邮编:410124
电话:0731-6990107 联系人:李飞 谢丹娜
传真:0731-6991665 Email:[email protected]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