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学院200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院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湖南商学院,分为南、北两院,南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北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大道西侧北津古城,校本部设南院,北院为二级学院,称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省属本科院校,是一所融管理学、经济学、理学、工学、法学、文学于一体,以本科教育为主,兼有研究生培养、专科教育及成人教育的商科类院校。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四条 2002年学院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生,详细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条 所有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六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肝炎病原携带者不能报考旅游管理专业;色盲、色弱者不能报考艺术设计、会计学、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和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第七条 旅游管理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优先录取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的考生。
第八条 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美术类考生,湖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以湖南省联考成绩为准,其它省市必须是已参加我院艺术设计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方能填报我院。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我院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条 按志愿清的原则投档,即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 对于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分布设定专业投档级差,尽量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可降一个分数级差录取到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尽量调剂到同学科相近专业,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所加分不计投档成绩,但在录取进专业时,优先录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可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如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基本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网站也将在录取结束后2天内公布,网址为:www.hnbc.com。招生咨询电话0731-8689069,投诉电话0731-8689012。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奖、特、勤基金
第十六条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2002年本科非热门专业学费为每生3400元/年·人,艺术设计专业8000元/年·人;热门专业学费上浮30%,即4420元/年·人。高职专科专业4000元/年·人。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收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人。以上各项收费,如湖南省人民政府有新规定,按新的标准执行。二级学院各专业收费标准以湖南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学院专门设立由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构成的奖、特、勤基金,从学生年度学费中按15%的比例提取,总额的80%用于院、系年度奖学金。院级奖学金设学年综合奖学金、特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及学习标兵奖、学术科研创作奖、社会实践优秀奖等十二类单项奖学金。系级奖学金用于学生平时活动竞赛奖励。最高奖项金额为5000元,各项奖励可重复享受,奖励金额不封顶。
第十八条 对于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除奖学金外,学院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和减免部分学费等措施予以帮助。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按国家统一政策办理,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经费按学院奖、特、助基金的20%提取。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00二年四月三十日

湖南商学院2002年招生计划一览表

专业名称

合计

层次

科类

湖南省

外省

       

总计

2900

 

 

2290

610

 

本科(校本部)

2000

 

 

1390

610

 

专科

200

 

 

200

 

 

北津学院

700

本科

 

700

 

北津学院分专业计划详见《北津学院2002年招生计划一览》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80

本科

33

 

 

79

68

天津4 河北5 山西5 辽宁5 江苏4 浙江5 安徽3 山东5 河南5 湖北 广西 重庆4 贵州5 云南5 新疆3

电子信息工程

145

本科

96

49

河北5 辽宁5 吉林4 福建4 江西4 湖北 广西5 海南5 四川4 陕西 甘肃4

信息与计算科学

90

本科

64

26

天津4 山西5 广东4 四川4 云南5 青海4

统计学

45

本科

12

 

 

27

6

贵州3 陕西3

国际经济与贸易

135

本科

65

42

辽宁 江苏 浙江5 福建3 山东5 河南5 广东4 海南4 云南5 西藏3

28

 

 

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方向)

45

本科

45

 

 

经济学

90

本科

40

18

天津4 安徽 重庆4 甘肃4 新疆

32

 

 

金融学

90

本科

21

33

河北5 内蒙2 辽宁 吉林2 江苏 浙江3 河北3 广东4 海南3 贵州

21

15

内蒙2 吉林2 浙江2 湖北2 广西5 贵州

市场营销

135

本科

65

36

山西5 安徽3 江西4 湖北 广东4 广西5 海南3 贵州4

28

6

湖北2 重庆4

工商管理

90

本科

16

25

河北5 山西5 浙江3 江西4 山东5 广西

37

12

浙江 贵州 西藏7

行政管理(中英文秘书)

45

本科

38

7

河南5 广西2

旅游管理

135

本科

85

50

河北5 山西5 内蒙3 辽宁5 浙江5 安徽3 福建3 山东5 广西5 云南5 陕西3 新疆3

会计学

180

本科

74

27

河北5 山西5 吉林4 四川3 云南5 甘肃4

70

9

广东4 海南5

财务管理

135

本科

45

31

天津4 河南5 湖北5 广西5 海南5 重庆4 新疆3

42

17

河北5 山西5 安徽 江西

法学

90

本科

40

26

山西5 辽宁 吉林2 江西4 湖北5 海南3 青海

12

12

内蒙3 吉林 广西5 海南2

汉语言文学

90

本科

77

13

重庆4 四川4 云南5

英语

90

本科

45

31

天津4 河北5 吉林4 江苏4 浙江5 山东5 四川4

14

 

 

英语

90

本科

/外

90

 

 

艺术设计

100

本科

/美

52

24

山东12 河南12

/美

18

6

山东3 河南 3

广告学

45

本科

35

10

  辽宁3 甘肃 青海3

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方向)

50

高职专科

35

 

 

15

 

 

电算会计

50

高职专科

25

 

 

25

 

 

酒店管理

50

高职专科

旅游类

25

 

 

英语类

25

 

 

应用电子技术

50

高职专科

电子电工类

25

 

 

计算机类

25

 

 

    注:招生计划以《招生与考试》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