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工学院2002年招生章程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 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湘潭工学院
  2、学院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石码头2号
  3、邮政编码:411201
  4、办学性质:公办,以工为主,经、管、文、理兼有的多科性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5、院校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6、层次:本科
二 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 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2、 计划调整原则:根据生源情况,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3、 所有专业只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4、 严格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修订)。
  5、 除采矿专业要求招收男生外,其他招生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三 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 录取原则:按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新生专业,对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且达到我院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在符合专业要求的前提下,学院基本满足其专业志愿。其他情况下,决定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时将综合考虑其相关科目成绩、会考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身体健康状况及专业计划等因素。外语专业优先录取面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2、 为消除学生在填报志愿时的顾虑,我院特决定,采矿工程只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这个专业的学生享受1000元/年的专业奖学金。
  3、 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4、 录取结果公布:我院在去年进行部分考生录取结果动态公布的基础之上,今年将全部实行动态公布录取结果。学生可通过我院校园网www.xtpu.org.cn或者本省、市招生部门公布的网站查询,或到学院招生录取现场动态电子显示屏上查询,也可通过招生办咨询电话0732-8273804进行查询。学院一如既往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让考生、家长、社会满意。
四 收费标准
  1、 学费收费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
  2、 住宿费:学院准备了普通宿舍及不同档次的公寓供新生居住,分别为500元/生o年和1150元/生oo年。
五 奖贷措施
  1、奖学金
  为激励学生发奋学习,学院建立了一整套激励机制以全面优化成才环境,设有多种奖学金,如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特别优秀学生奖学金、董事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优秀特困大学生奖学金,还有采矿工程专业奖学金等,年生均230多元,最高奖学金达4000元/人o年,人均奖励额度居省属高校前列。
  2、资助措施
  近年来,我院采取"奖、勤、贷、补、减"多种奖励助学办法,没有一个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奖学金:特困优秀大学生可获得最高达4000元/人o年的奖励。
  勤工助学:学院通过助教、助研、助管以及取代临时工提供后勤服务等多形式、多渠道为特困生留出勤工助学岗位,人均月工资110元左右,勤工助学在岗学生比例达7%左右。各系部学生还自发成立了扶贫助学组织,通过信贷、互助等方式帮助困难学生。
  助学贷款:2000年10月,我院作为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的省内首所高等院校,与工商银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合作协议。2001年获得贷款总额500多万,人数达1400多人,基本解决贫困生的上学困难问题,贷款总额、贷款人数在省属高校居前列。《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等多家新闻媒体对我院这一做法和经验进行过全面报道和介绍。
  困难补助:学院每学期对家庭贫困学生发放困难补助,对遇到突发性特殊困难的提供 特困补助,并提供一定的物质支助。 
  学费减免:学院每学年对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的学费予以一定程度的减免。
湘潭工学院招生办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石码头2号 邮编:411201
电话:0732-8273804 传真:0732-8290147
网址:www.xtpu.org.cn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