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2002年试行)

  湘潭师范学院是一所培养高素质教育人才和其它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级专门人才的新型高等学府,座落在人杰地灵的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湘潭市。学院于2000年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文、理、工、管、音、体、美等学科门类齐全,现有本科专业27个,硕士点6个;现有教授56人,副教授216人,在岗在读博士51人。学院按照"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要求构建教学体系,实行学分制,注重培养品德优良、勤奋好学、全面发展、能力突出的开拓型人才。近几年来,我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95%以上,一大批毕业生走俏上海、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天津、北京等地。2002年我院计划在湖南、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等十四省招收本科生3100名,专科生180名。
  ★录取原则:学院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按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投档,对进档的考生依据专业志愿、考分高低、综合素质择优录取。所有专业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男女比例无要求,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招生体检标准,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没有要求,视第一志愿录取情况及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结果通过168信息台公布。
  ★学费标准:学费以物价部门核定标准为准。
  ★奖学金体系:学院设立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特困大学生"奖学金、特困生自强奖学金等。专业奖学金最高档为2400元/年,最低档为345元/年;单项奖学金包括精神文明奖、科研论文奖、文艺体育奖、创作奖、英语计算机过级奖、社会实践奖等涉及学生能力的多种方面的奖学金;"优秀特困大学生"奖学金省级6000元,院级2000元;特困生自强奖学金为400元/年。
  ★贫困生资助体系:学院完善了"奖、贷、助、补、减"的资助体系,开通"绿色通道",不使任何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经济困难而缀学。困难学生依其表现除可享受上述相应类别、相应档次的奖学金外,还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资助:(1)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已成立"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管理办公室",并已与中国工商银行湘潭市分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低息贷款(国家财政贴息50%),贷款面为学生总人数的20%,最高可贷款额为6000元/生年,贷款期限最长为8年。(2)通过勤工助学。学院成立了勤工助学指导中心,为困难学生在校内安排一些适合学生特点且力所能及的社会工作,实行按劳计酬。(3)申请特殊困难补助。学院对极少数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家庭遭受不测的学生,给予发放特殊困难补助。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学院招生办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 邮编:411201,咨询电话:0732-8291319,
             网址:www.xtnu.edu.cn 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