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总则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江苏省范围内招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学生。
二、招生对象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
三、招生计划
我院在江苏省招生计划如下:

专 业 名 称         学制  在江苏省招生人数   备 注
海洋船舶驾驶/商贸英语      四年   40        双专科只招男生,限视力5.0以上
海洋船舶轮机管理/商贸英语    四年   40        双专科只招男生,限视力5.0以上
现代港口设备及自动化      四年   45        双专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现代汽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45        双专科
信息与网络技术/现代文秘     四年   45        双专科
国际运输管理/商贸英语      四年   40        双专科
国际会计/商贸英语        四年   45        双专科
海洋船舶驾驶           三年  120        只招男生,限视力5.0以上
海洋船舶轮机管理         三年  120        只招男生,限视力5.0以上
现代港口设备及自动化       三年  45
现代汽车技术           三年  90
数控技术应用           三年  90
信息与网络技术          三年  85
国际运输管理           三年  82
现代物流管理           三年  85
商贸英语             三年  90
建筑装饰             三年  90
四、录取原则
我院新生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江苏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参加省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计算机网上录取。具体按下列原则执行: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统考成绩达到专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我院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网上录取时,我院采用"志愿清、专业清"方式录取新生,即先将所有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次序进行录取,并过滤出退档考生。如若录取未能满额,再依次从二志愿、三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以及服从调剂志愿考生中按上述方法录取,直至额满为止。
3、海洋船舶驾驶、海洋船舶轮机管理专业只招男生。
4、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必须符合《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中的相关规定。特别是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以下、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两耳听力均在3 米以内、身高低于165厘米、肝炎病原携带或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考生不能录取在海洋船舶驾驶、海洋船舶轮机管理专业。对符合体检标准,生活能自理的残疾考生,我院在录取时一视同仁。
5、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我院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认真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防止和杜绝违纪舞弊现象的发生。
五、选择性招生录取原则和办法
为了拓宽选拔优秀学生渠道,照顾对我院有特殊贡献者及其子女上学,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我院从今年招生计划总数中按5%预留63人试行选择性招生,选择录取的原则和办法如下:
㈠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考总分达到同批省控制线又低于我院正常录取分数线,身体等条件符合招生要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向我院申请选择性招生录取。
1、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
2、在高中阶段获省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或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等五个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
3、参加重大国际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并获前六名、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获单项前五名的队员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以及获得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称号的考生;
4、高中阶段成绩一贯优秀(正常情况下能考入本科)因高考偶然失误的考生;
5、我院教职工子女、我院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以及我院挂牌的实习基地的领导和受聘实习指导教师的子女;
6、对我院办学有特殊贡献者及其子女。
㈡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以事先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我院招生办公室核准,学院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按选择性招生录取。
㈢若选择性招生预留计划未能用完,则剩余的计划按正常录取原则招生。
六、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其中学费每生每年3600元,住宿费按国家核准分标准收取。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学院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在校学习费用。学院还实施优等生奖励制度,激励学生勤奋好学,全面发展。学院爱心基金对特困学生进行支助。
七、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学生进行体格复查,凡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航海专业学生,学院为其调换专业。
八、学院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院设有三个校区,学院中心校区(总部)地址:南通市新建路1号;崇川校区地址:南通市崇川路9号;越江校区地址:南通市越江路 49号。
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南通市新建路1号
邮政编码226006  招生联系电话:0513-353493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学院网址:http://www.ntsc.edu.cn


                200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