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南京医科大学位于南京市中心,是江苏省属重点高校(公办性质),其前身是江苏医政学院、国立江苏医学院,创建于1934年。1957年改名为南京医学院。1993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南京医科大学。招生属第一批录取院校。
  目前,学校设有社会科学部、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康达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有3个七年制专业、13个本科专业;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博士学位授权点、4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有博导57人、硕导268人;现有12所附属医院、24所教学医院、6个教学防疫站。设有11个研究所、19个研究中心、3个江苏省重点实验室、7个江苏省重点学科;16个学科专业是国家卫生部认可的全国进修基地、6个学科专业接受国内外高访学者;卫生部临床药理基地、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江苏分院和江苏省心肌病研究基地均设在我校。学校图书馆藏书45万多册,期刊近1万种,是江苏省医学图书中心馆和高校文献保障系统医学文献中心。学校建有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开通电子书刊阅览室和医学文献检索系统。
  目前,我校学生中常设的奖学金种类有政府奖学金、华瑞奖学金、联邦医学教育奖学金、马凤楼、戴汉民奖学金等。根据并轨招生的有关政策,我校95年后入学的学生,获奖面达34%,最高奖学金约为每年3000元,最低为500元。奖学金评定程序公正、严格,以确保获奖的学生达到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生进校后,由特困生本人申请,经学校、银行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可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还设立了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各类专项补助用以资助贫困学生。此外,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三百个,基本上能满足校内贫困学生的需要。根据江苏省物价局(2001)223号等文件的规定,我校2002年收费标准为学费:4600元/年,住宿费:800-1200元/年(根据公寓条件收费)。

录取规则:
1、外语语种:英语(不需口试);
2、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以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学生进校后进行体检复检,不符合部颁体检标准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3、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高考成绩(以加分后的总分计)达我校最低投档线的考生择优录取,根据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
4、如一志愿线上考生不足,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要求为20分;
5、总分相同的情况下,英语分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