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总 则
   为了做好我校2002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保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江西财经大学
   第二条 学校性质:公办
   第三条 学校地址:校本部蛟桥园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区庐山中大道双港路口;青山园在南昌市青山南路508号,为高职学生教学点(会计电算化、商务英语、计算机网络技术等专业);麦庐园位于南昌市昌北经济开发区内,为资源与环境管理学院(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和高职学生(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实务、市场营销、证券投资实务、家具设计与装潢、现代城市园林、环境艺术设计等专业)教学点。
第四条 学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本科、研究生。
二、有关要求
   第五条 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与计算科学、管理科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英语、旅游管理、注册会计师、农林经济管理等专业限招英语外,其他专业可兼招日语和俄语。
第六条 所有专业没有男女比例限制,根据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第七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三、录取规则
第八条 根据各专业教学要求,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英语、旅游管理、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要求加试英语口语,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英语100以上、注册会计师专业要求英语110分以上,其他专业要求英语单科120分以上,总分接近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与计算科学、管理科学等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120分以上且英语不低于100分,统计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110分以上,总分接近条件下,要求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法学、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新闻等专业,语文单科成绩120分以上,同等条件下,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各专业同等条件下语、数、外单科综合考虑,没有明显偏科者优先录取。西部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应放宽。
第九条 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10分,自动排序,按专业清的原则录取。
第十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同等条件对待。
  第十一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除八条有专业要求外,按照专业清的原则安排;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满额时,不考虑总分因素,由计算机自动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艺术专业录取调档排序方案以文化课成绩的40%和专业课的60%折合成综合总分,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四、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9200元/年的专业:艺术设计
  4250元/年的专业:注册会计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与计算科学
  4020元/年的专业: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工程管理、管理科学、电子商务
  3790元/年的专业: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国民经济管理、法学、英语、统计学、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农林经济管理
  3560元/年的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现代文秘方向)
五、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录取。(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见附表)
                  六、其他
  第十五条 本科国际班(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会计学专业国际会计方向)录取原则:英语单科110分以上, 要求口语、听力较好,家庭经济条件好,学费标准14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