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招生章程

一、校名: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校址,江西省上饶市书院路88号,邮编:334000,联系电话:0793-8100046,8100181,传真:0793-8100181。
二、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科学校。学校采用基础理论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培养具有实用型医学专业技能,适应医疗、医技、卫生管理、卫生保健服务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身体健康的专业医疗技术人才。
三、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录取我院:
1、符合教育部《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考生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专科录取分数线,可按考生志愿录取相应专业。
3、外语语种为英语。
四、学制年限:三年。
五、录取原则:
学院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和现场局域录取相结合。录取工作依据各生源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该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坚持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六、录取规则:
1、各种考试加分优惠政策按教育部下发的《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执行或生源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2、凡填报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达到生源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同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招生考试部门同意,可不受投档比例限制,线上第一志愿体现公正公平、公开选拔、科学合理的原则。
5、凡属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这四类考生,可根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可降低一个批次的分数线投档录取。
6、各专业有关规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高级护理专业只招女生,文、理科兼招)。
7、其它有关规定按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政策规定执行。
七、科类专业计划调整原则:
1、学院科类专业计划由学院安排,省教育厅计划部门审定、教育部备案。
2、录取工作过程严格执行已公布的科类和专业计划,若生源不足,可以根据学院各类专业实际,征得省级招生部门同意可以适当进行科类、专业计划调整,以完成当年总规模为原则。
八、2002年分专业招生计划:(见表格)
九、学费标准:
按赣府厅发[2002]49号文件执行,每学生学费37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分学年收取)。
十、奖学金、贷学金:
学校对确因家庭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杂费有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学杂费和贷学金制度,享受减免学费的学生比例为在校生人数的2%以内,减免学杂费的最高限额为学校所收每生学杂费标准的50%;享受贷学金的学生比例为在校生数的3%以内,贷学金的最高限额为学校所收每生学杂费标准的50%。偿还贷学金的最后期限为学生毕业时。
学校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比一次,享受面为学生人数的50%。一等奖学金金额为600元/年,二等奖学金为500元/年,三等奖学金为400元/年,四等奖学金为300元/年。我校还进行了一年一度的由爱国华侨王鸿宾先生设立 的"雷大贞医学教育奖学金"的评比,享受面为年级人数的3%,奖金为1000元/次。
2002年4月
2002年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国家承认学历 学制 招生人数 文理科类 选考科目
临床医学 大专 3年 300 理科 化学、生物
医学影像 大专 3年 100 理科 化学、生物
高级护理 大专 3年 100 文、理科 化学或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