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2002年招生章程
为做好我校2002年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 学校名称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二、学校校址
学校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汽车厂厂区创业大街45号。
三、 学校性质
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出资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四、 学历层次
专科(学制三年)
五、 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委员会
常设办事机构:招生就业办公室
六、 学校办学特点
1、学校依托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先进的资源优势,紧密跟踪汽车工业发展趋势,根据市场经济对人才的需求,不断优化学科结构,拓宽专业口径,以严格的校风校纪,培养造就具有够用的理论、实用的技能、创新的思维、良好的人格、健康的体魄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2、拥有雄厚的科研实力和以双师型教师为主体的教师队伍。汽车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数控技术及应用等专业在专科院校中具有领先水平。
3、我校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是“国家教改示范”专业,数控技术及应用专业、计算机控制技术专业是“国家教改试点”专业。
4、学校被国家教育部命名为《全国职教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和《国家大学生教学实习与社会实践基地》。
七、 对考生的基本要求
1、政治品德合格。
2、身体健康,符合报考专业的体检标准。
3、计算机类专业招收英语考生。
八、 招生计划
见附表一
九、 录取规则
1、考生须达到本省的专科录取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在第一志愿未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按专业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的原则。未录满的专业,按服从调剂安排专业。
十、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上网公布
2、发录取通知书
3、电话咨询
十一、收费标准
1、机械类4900元/年
2、经济类5700元/年
3、计算机类5800元/年
4、美术类7000元/年
5、外语类5300元/年
6、公寓费600元/年
十二、奖、贷学金及勤工助学情况
学校设立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家庭经济特困的学生,可以通过工商银行提供部分助学贷款,还可以通过勤工助学补贴部分学习生活费。
十三、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31)5751826 5751899
传 真:(0431)5751826
http://www.caii.jl.cn
E-mail:[email protected]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2002.04.10
2002年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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