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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200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况
  西北工业大学座落于举世闻名的古都西安,是"七五"和"八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的15所高校和"九五"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立项建设的高校之一。2002年1月22日,国防科工委、教育部、陕西省人民政府、西安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西工大签字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标志着西工大向"国内一流、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发展目标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西北工业大学是全国惟一一所以航空、航天、航海工程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特色,以工理为主,工、理、管、文、经、法协调发展的研究型、多科型、开放型的科学技术大学,是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之一,是全国设有研究生院的三十三所高校之一。学校设有教育实验学院、航天工程学院、航海工程学院、民航工程学院、试飞员学院(亚洲惟一,世界6个试飞员学院之一)、机电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示范软件学院、网络教育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以及飞机系、航空发动机系、计算机系、自动控制系等25院系。学校现有47个本科专业,69个硕士学位授予点,35个博士学位授予点,9个博士后流动站,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被二炮、空军、海军等军兵种确定为后备军官培养基地。目前在校学生近2.4万人。其中本、专科生19.6余人,硕士生4800余人,博士生970余人,留学生40余人。有10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1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拥有亚洲最大的低速翼型风洞;中国最大的无人驾驶飞机科研生产基地。
  学校精英荟萃,人才济济,在1400余人的教师队伍中,有两院院士11人、俄罗斯科学院外籍院士3人,国际高校科学院院士1人,博士生导师234人。有教授、副教授800人,其中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5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和国家重点攻关项目的科技顾问150余人,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议组成员6人,教育部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4人;国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岗位11个,中青年专家7人,国家"863"、"921"专家组成员10人等。15人次获著名的"中国青年科学家奖"、"中国青年科技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
  学校占地3000余亩,建筑面积79.8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51余万册。学校新区(西工大沣河校区)占地600多亩,已成为西工大培养高职专科人才的教学基地,我校高职专科有14个专业,专业门类齐全,生源质量和教学质量名列全国高职技术教育前列,被评为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学校招生计划覆盖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各地考生报考踊跃,生源质量优秀。
二、指导思想
我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国防科工委和各省、市、自治区
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以培养高层次的优秀科技人才为已任,全面提高生源质量为宗旨,择优录取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三、招生政策
1、男女生比例。我校民航工程学院所设各专业招收男生95%,女生5%,其余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均可报考。
2、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公布的高考体检标准,其中公共关系与文秘(空乘方向)专业的体检标准,参考国家民航总局空中乘务人员体检标准。
3、外语语种。我校在录取中,招收英语考生,对其他小语种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但对高考中其他科目的成绩突出的考生,外语种类可适当放宽。
4、国防高技术专业的优惠政策。对报考我校国防高科技术专业(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等)的考生,按照国防科工委、教育部有关军工专业可降批次录取的文件精神,根据各地录取的实际情况,可适当降分录取。
5、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各地普通高校招生中规定的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考生,我校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加分排序录取或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6、竞赛优胜考生。高中阶段获得国际和全国数学、物理、化学、英语、信息学(计算机)等单科竞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及以上学科省级竞赛一等奖的考生,除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降分政策外,我校实行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并依其单科情况在录取专业时适当给予优先选择的照顾。
7、文艺特长生。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1]15号文件精神,为优化我校育才环境,丰富大学生的文化生活,对有文艺专长的考生,经我校考核认可后,在录取时按当地重点分数线提档录取,对文艺专长特别突出的考生,可按当地普通本科线提档录取。
8、体育特优生。对国家运动健将、一级、二级运动员,经我校考核认可后,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可在当地允许降分录取的范围优先录取。
9、对我校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其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所制定的招生录取原则,对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往低分录取。
2、若某些省、市、自治区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报考我校二志愿考生时,按照我校在当地一志愿考生的最低录取分数提高80分~100分提档,并根据专业志愿情况确定录取与否。
3、单科成绩要求。理工类考生的数学、英语成绩不得低于该科成绩及格线10分以上;文史类考生的语文、英语成绩不得低于该科成绩及格线,个别高分学生可适当放宽。
4、考生的专业安排。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采取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个别高分考生,如第一志愿专业已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用减30分~50分进入第二志愿顺序录取的原则。
5、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文化课数学成绩计入总分,录取时按文化课和专业课各占50%的比例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的专业考生,在专业的安排上采取取消加分因素与正常进档的考生同等对待的原则。
五、学费及奖贷学金
1、本科生学费:
(1)一般专业:人民币4950元。
(2)美术类专业:人民币9000元。
2、专科生学费:
(1)一般专业:人民币6000元。
(2)艺术类专业:人民币9600元。
3、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扶持优秀学生早日成才,引导学生合理选择专业,帮助家境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特设立英才特别奖、优秀学生奖学金、航空报国奖学金、航空科技奖学金、国防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等制度。所设奖学金的奖励范围,可覆盖在校生总数的60%。同时,为确保家境特困的学生能顺利的完成学业,学校可向其提供贷学金(经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批准,签定合同后发放。学生毕业前,按合同规定九折向学校归还贷学金,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者,可全免贷学金)。同时,建设银行陕西分行每年向我校本专科生提供2000多万元的助学贷款,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查,银行提供贷款。我校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六、监督与保障
学校成立以主管副校长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和以主管纪检的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招生监察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认真做好招生工作中的信访接待工作,及时研究并落实解决招生工作出现的问题。
整个招生过程坚决执行教育部、国防科工委、各省、市、自
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加透明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我校声誉。

二OO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