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2002年招生章程
  一、 学院基本情况
  我院是山东省省属本科高等医学院校,创建于1952年。50年风雨沧桑,学院不断发展壮大,于1987年1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定名为济宁医学院。学院现有临床医学(含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专业方向)、预防医学、护理学、药学4个本科专业和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护理学4个专科专业,在校生达3839人。学院附设夜大学,成人教育在校生达2156人。我院还与北京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联合举办现代远程教育,现有在校生300人。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567 人,专任教师278人,其中教授32人,副教授110人,其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5人。还聘有院外兼职教授、副教授152 人。学院现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精神医学与护理学、药学四个系和基础医学、社会科学两个部,下设55个教研室、7个综合实验室和6个微机室、3个语音室。学院现有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院级重点实验室、6个院级重点学科,6个研究所,16个研究室。有3所附属医院,30余个教学实习基地。长期以来,学院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不断强化教学管理,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在搞好教学的同时,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学院十分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已连续18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连续15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1997年被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学校"。自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了万余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普遍受到了用人单位的好评,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医疗卫生战线上的骨干力量,为祖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
  2002年济宁医学院招生来源计划表
合计
山东
河北
山西
江苏
浙江
福建
江西
广西
海南
云南
陕西
收费标准
★总 计
1200
920
10
10
10
5
10
10
5
5
5
10
元/年
本科合计
800
720
10
10
10
5
10
10
5
5
5
10
预防医学 理工类
100
100
4000
临床医学 理工类
550
470
10
10
10
5
10
10
5
5
5
10
4400
护理学理工类
100
100
4000
药学理工类
50
50
4000
专科(普通)合计
200
200
临床医学理工类
100
100
4400
护理学理工类
100
100
4000
专升本合计
200
200
临床医学理工类
200
200
4400
  临床医学专业含精神医学专业方向100人。
  三、本科专业介绍:
  临床医学专业
  临床医学专业是培养基础扎实、技术全面、有发展后劲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临床医学人才。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水平先进,医疗技术精湛,科研成果优异,学术交流广泛,培养出的人才在国内享有盛誉。在专业上要求学生掌握现代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防治多发病、常见病,掌握疑难重症的诊断治疗原则。能熟练运用一门外语阅读专业书刊,并具有一定的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的科研能力。
  主要课程设有公共基础课,医学基础课,临床理论课,毕业实习四个阶段的学习。开设外语、高等数学、哲学、电子计算机、物理、化学、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临床医学导论、细胞生物学、医学遗传学、生理学、药理学、免疫学、微生物学、病理解剖学、病理生理学,寄生虫学、中医学、诊断学、局部解剖学与手术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五官科学、传染病学、卫生学、临床流行病学等30余门课程。为扩大学生知识面,还开设了医学心理学、康复医学、临床药理学、社会医学等几十门选修课。最后一年内完成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学科的实习医师专业训练。学习期满,经考试成绩优良者,毕业生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毕业后可到各级医院、高等医学院校以及科研机构工作。(本专业仅招收英语考生)
  护理学专业
  本专业学制五年,培养目标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护理专门人才。开设公共基础课、医学基础课及护理专业课。其中公共基础课、医学基础课与临床医学专业基本相同。其专业课设有护理学基础、内、外、儿、妇各科护理学、五官科护理学、急救护理学、传染病护理学、神经病护理学、护理心理学、教育学,护理管理学、临床营养治疗学、康复护理、社区保健及护理、老年病护理、护理科研等;另外,还设有第二外语、医学测子测量技术、临床药理学、康复医学、卫生经济学等几十门选修课和护理专业讲座,第五学年毕业实习。学习期满,经考试成绩优良者,毕业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学生较全面地掌握医学基础理论、护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能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获得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具有一定自学能力和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毕业后可以从事临床护理,护理科研、教学及医院护理管理工作。(本专业仅招收女生和英语考生)
  预防医学专业
  预防医学是医学科学的三大组成部分之一。它是以人群为研究对象,应用生物医学、坏境医学与社会医学的理论、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的方法和毒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及分子生物学等高新技术,研究自然、社会和遗传因素对建康的影响和疾病发生与分布的规律,提出预防措施。为制定法规和法律提供依据,达到预防和控制疾病,提高人群健康的学科。
  预防医学专业,学制五年,培养目标是从事预防医学工作的卫生医师。基础医学课和临床医学课与临床医学专业相同,预防医学专业课中设有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卫生化学、卫生微生物学、卫生毒理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童少年卫生学、放射卫生学、社会医学和卫生事业管理学,设选修课几十门。学习期满,经考试和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优良者,毕业生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学生通过学习能较全面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的理论与技术,具有从事预防医学工作的能力。毕业后可从事国家卫生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海关检疫、各级卫生防疫部门、劳动卫生、环境卫生与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疾病控制及卫生保健部门等工作。(本专业仅招收英语考生)
  药学专业:
  本专业学制四年,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药学科学发展的通用型药学专业人才。学生在本科学习的前三年,学习社 会科学知识,以及化学、生物学、医学等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知识,以及部分药学专业基础课程。在第四年,由学生根据自身志向、特长及人才市场需求自由选择药学、药物化学和药理学专业方向。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毕业时授予理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 英语、计算机应用、高等数学、物理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数理统计学、药用植物学、药事管理学等。药学专业方向主修药物分析、药剂学、生药学、医院药学等课程。
  药物化学专业方向主修药物合成、生物合成、药物设计、天然药物化学等课程。药理学专业方向主修药理学、内科学、临床药理学、生化药理学、免疫药理学、药物代谢动力学等课程。
毕业去向: 高等医学院校、药物研究机构、医院、制药厂、药品检验机构、药品销售部门等。(本专业仅招收英语考生)
  四、考生报考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 身体健康,除体检达到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体检合格外,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录取到我院相关专业:
  ① 色弱,色盲,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者不能录取到我院各专业;
  ② 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不能录取到我院各专业;
  ③ 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不能录取到我院各专业;
  ④ 嗅觉迟钝或丧失,不能录取到我院各专业;
  ⑤ 严重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者,不能录取到我院各专业;
  ⑥ 女性考生身高低155厘米,,不能录取到护理学专业;
  ⑦ 任何一肢体不能运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两下肢均跛行;显著胸廓畸形者,不能录取到护理学专业;
  ⑧ 皮肤过敏症,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上高中后未复发者,不能录取到药学专业;
  ⑨ 行路步态跛行,着装后脊柱侧弯、驼背;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等不能录取到护理学专业。
  学院在新生报到后的一月内,将对新生进行体格复查,复查不合格或达不到学院体检要求者坚决予以清退。
  录取规则:
  我省今年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录取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由学校审查录取。录取的专业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由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未明事项按《山东省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所录取考生经省招办审核盖章后,通过省招生信息网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奖、贷学金及勤工助学的规定
  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学生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先进集体奖学金。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等级、金额和人数比例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三等:一等奖学金每个每年1200元,占学生总人数的6%;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800元,占学生总人数的14%;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400元,占学生总人数的30%。
  (二)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的金额和比例
    单项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每项奖金100元。所申报的各种竞赛活动单项奖人数一般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6%。
  (三)先进集体奖
    院级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每学年评选一次,获"先进班集体"或"优良学风班"称号的班级发给奖金200元。具体评比工作按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执行。
  学生贷学金评定管理办法
  为帮助部分家庭确有经济困难,无力解决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本着"有借必还"的原则向学生提供无息代款。
  (一)学生贷款评定办法
   1、申请贷款的条件
   (1)学生家庭确有经济困难,不能支负学习期间全部或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
   (2)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3)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规章制度,思想品德优良。
   2、贷款限额及贷款人数比例
    学生贷款分为二等:一等每人每年800元,占学生总人数的5%;二等每人每年500元,占学生总人数的15%。
   3、申请贷款的办法
   (1)学生贷款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年级审核,报系奖、贷学金评审小组审查同意后,填写《学生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由学生本人奖《学生贷款申请表》交给家长签署意见,由家长作为还款担保人,并请其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根据学生申请、家长和其所在单位意见,由系奖、贷学金评审小组进行评定,报学院奖、贷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以系(年级)为单位到财务科领取贷款。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提供或终止贷款
   (1)由于学习不努力,而造成一学年中有两门(含两门)以上考试、考查课不及格者;
   (2)受到学院党团组织及行政严重警告(含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
   (3)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拘留(含刑事拘留)以上处罚者。
  (二)学生贷款偿还办法
   1、学生贷款一般应在毕业前一次或分几次还清,还清贷款后方可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手续。
   2、贷款学生如家庭确有困难,在毕业时不能还清贷款的,先发给毕业证明,并与学校签订毕业生1-3年内还清贷款的协议,还款协议应由学生本人、家长或分配单位签字后方可离校。待还清贷款后,再换发毕业证书。
   3、学生在校期间,若中途退学、转学、出国等,应在办理离校手续的同时,办理还清贷款手续。
   4、对未履行协议,拖延还款期限的学生,学校除追回其应归还的全部贷款外,还应加收滞纳金,自毕业时起,滞纳金按应还贷款额年5%计收。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学校审核批准,可全部或部分免还贷款:
   (1)凡毕业前偿还全部贷款者,可免还贷款的10%;
   (2)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者,可全部免还贷款;
   (3)本科生连续四年、专科生连续二年被评为院级"优秀三好学生"者,可免还贷款的30%。
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法
勤工助学基金由学校从事教育事业费和当年学杂费及当年学校创收经费中按一定比例划拨。
勤工助学基金的使用
  (一)勤工助学基金,为专门用于在校内勤工助学活动中支付给学生的劳动报酬,学生勤工助学劳动报酬的标准要合理适当,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类人员的酬劳标准,以充分体现资助的原则。
  (二)对通过勤工助学仍难以完成学业的学生,学校可按国家任务招生数5%的比例,按平均每生每月50元的标准从该基金中统筹一部分,纳入困难补助基金,根据特困生困难程度划分档次,进行不定期补助。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建设南路45号 邮编272013
  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537-2203697、2203972、2203975
  传真:0537-2401797
  学院网址:http://www.jnmc.edu.cn
  招办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