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是于2000年10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坐落在儒家文化发源地,孔孟之乡的济宁市,地理位置优越,是读书求知的理想场所。
学院设有计算机系、机电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生物与化学工程系、经济管理系、文法系、外语系、基础部等8个教学单位。设有计算机应用与维护、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机电一体化、电气技术、机动车检测与维修、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与广告策划、文秘与办公自动化、法律、商务英语、电子商务、环境管理与监测技术等12个高职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学院现有教职工380人 ,专兼职教师282人,其中专职教师218人,兼职教师64人。现有教授3人、副教授及其它高级专业技术人员75人,讲师135人,双师型教师30人。
目前全日制高职在校生2127人,成人教育在校生386人。
学院建有CAD、PLC、EDA、 自动检测与转换、机床电气控制、电机拖动、电工、电子、家电、制冷、测绘、物理、化学、化工、汽车维修、会计模拟、语音、计算机等40多个实验室和金工、汽车实习厂。学院现有校舍建筑面积87066.72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9346.58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20032.36平方米。
1998年以来,学院每年投入300多万元购置教学仪器设备,现已有1200万元的教学仪器设备。学院图书馆现有藏书9.5万余册,期刊508种。图书馆建立了电子阅览室,配有先进的计算机光盘检索系统和视听设备。学院已建成千兆以上校园网,并成功用于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学院建有10个较为先进的网络视频教室,可同时容纳1600多名学生利用卫星和互联网与部分国内重点高校实行网上同步教学。
几年来,学院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不断强化教学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在教学管理、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教学基础条件建设和学生管理等方面初步探索出了一套较为合理的方法。特别是专业教学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机电一体化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多年来,为社会培养了近万名专业技术人才,受到了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各条战线上的骨干力量,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师德建设先进单位,2001年学院党委被山东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0
学院创办以来,受到省、市领导的关怀和支持。省人大副主任张瑞凤、副省长邵桂芳、省教育厅长滕昭庆、副厅长马庆水、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田建国、市委书记贾万志、市长周齐、副市长刘宝庭等领导多次来学院指导工作。市委、市政府已确定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建成以工科为主的本科院校,并列入了济宁市的发展规划。
二、2002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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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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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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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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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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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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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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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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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与广告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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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50
|
3
|
2
|
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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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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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
3
|
3
|
4300
|
会计电算化
|
|
200
|
3
|
2
|
4300
|
文秘与办公自动化
|
50
|
50
|
3
|
2
|
4300
|
法 律
|
50
|
100
|
3
|
3
|
4300
|
商务英语
|
40
|
40
|
3
|
2
|
4300
|
机电一体化
|
40
|
80
|
3
|
2
|
4500
|
机动车检测与维修
|
40
|
100
|
3
|
3
|
4500
|
电气技术
|
|
40
|
3
|
3
|
4500
|
应用电子技术
|
40
|
40
|
3
|
3
|
4500
|
计算机应用与维护
|
80
|
120
|
3
|
3
|
4500
|
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
|
30
|
60
|
3
|
3
|
4500
|
环境保护与监测技术
|
80
|
40
|
3
|
3
|
4500
|
三、报名条件、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体检达到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4、符合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二00二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山东省二00二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工作意见》要求。
(二)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录取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2、录取工作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由学校审查录取。录取的专业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由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未明事项按《山东省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三)录取结果的公布方式
所录取考生经省招办审核盖章后,通过省招生信息网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 奖学金、勤工助学有关规定
(一)奖学金评定办法
1、所有全日制在校生均可评定奖学金。
2、奖学金的评定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中进行。
3、奖学金评定比例和金额:一等奖3%,二等奖5%,三等奖7%(%指被评定人数比例),分别是500元/人、300元/人、100元/人。
4、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名次排在班内1/3前。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评定:
(1)本学年内考试有作弊作为。
(2)本学年考试成绩有不及格现象。
(3)本学年内因违反校规校纪而受到纪律处分者。
2、奖学金评定的程序及发放办法:
(1)各系(部)公布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名次,根据奖学金的评定比例提出获奖名单,报学生处审批。
(2)获奖学金的学生填写《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表》。
(3)奖学金按学年评定发放,同时颁发证书,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二)特困生勤工助学管理条例
1、凡属全日制在校学生,确因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可向学院提出勤工助学书面申请,填写勤工助学申请表,各系(部)认真核实后,报学院审批。
2、学院根据实际需要设定勤工助学岗位,并对各岗位提出具体要求,由学生处定期对勤工助学岗位进行检查。
3、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只能在业余时间进行,不得耽误正常的学习生活。
4、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院对岗位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降低标准或中途更换岗位,要自觉接受学院的监督检查。
5、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检朴的生活作风。若发现有抽烟、喝酒、赌博或铺张浪费者,取消其勤工助学资格。
6、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学院每月补助一定的生活费,学生处负责每月报表,按月发放。
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济宁市市中区三二七国道115号
电话:(0537)2226919 2225775 2235765
传真:(0537)2236068
邮编:272037
网址:www.jnzjxy.sdrt.com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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