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2002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聊城大学
办学地点:山东省聊城市文化路34号。学校分东西两个校区。
办学性质:由国家投资举办、山东省人民政府领导、山东省教育厅主管的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特点:聊城大学,原名聊城师范学院,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为现名。是一所专业设置较为齐全、教学设施较为完善、具有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和留学生等多层次、多种办学形式,以师范教育为主的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我校各专业录取要求,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不作限制,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符合国家制定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体检标准。
录取规则: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录取政策和规定,在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下实施网上录取。
录取结果公布的渠道: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山东省教育电视台、《齐鲁晚报》或《大众日报》等新闻媒体公布。考生可以通过电信局专设的查询电话、网络进行查询。
收费标准:我校各专业的收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奖学金、贷学金及勤工助学等情况:
在国家实施招生并轨改革后,我校继续实行了奖学金、贷学金制度和困难补助制度,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保证每位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具体为:
一、专业奖学金
每人每年552-614元,凡师范专业学生100%享受;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250元/年,受奖面5%
二等奖学金:150元/年,受奖面10%
单项奖学金:100元/年,受奖面6%
省级三好、优干:300元/年
英才奖学金:1000元/年,受奖面1%
三、贷学金:学校已与银行合作,开展了贷学金业务,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银行贷款支持完成学业。
四、特困补助
500-800元/年,部分学生还可免交住宿费,补助面5%
五、勤工助学岗
每岗每天工作1-2小时,每月补助约100元
六、减免学杂费
对确属经济困难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批,可部分或全部减免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