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医学专科学校是一所以培养实用型医疗卫生保健人才为主的省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学校代码10442)。学校座落于鲁东南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临沂市,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学校于1966年3月在沂水县城创建,原为青岛医学院分校,1972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命名为沂水医学专科学校;1981年8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搬迁到临沂市。1986年3月更名为临沂医学专科学校。学校现占地面积151.6亩,总建筑面积80000多平方米;全校教职工36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88人,讲师等中级职称人员109人;普通专科在校生2000余人;设临床医学、妇幼卫生、高等护理、口腔医学、医学检验、眼视光学等6个专业,面向全省招生,学制均为三年。学校有教研室28个,实验室5个;有非直属附属医院和附属眼科医院各1所,教学医院3所,实习医院10多所。图书馆藏书16万余册;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的自然科学杂志《临沂医专学报》;建有高标准的多媒体教室和多媒体语音室以及与中国教育科研网相连接的校园计算机网。 学校自创建以来,已为国家培养合格的专科毕业生6000多人。大批毕业生已成为医疗卫生战线上的业务骨干,有600多名毕业生考取了国内外硕士、博士研究生,为山东省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始终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团结、勤奋、求实、创新"是学校的校风,教学质量、办学效益和科研水平不断提高。1995年学校教学工作被评为全省18所A级院校之一;1997年学校被省卫生厅授予厅直单位"三学三创"优胜单位;1998年被省教委授予教学工作合格单位;我校学生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连续三年取得好成绩,今后学校将继续做好这项工作,使更多的学生得到进一步深造的机会。1999年被省高校工委和省教委授予"文明校园"称号。2002年被省卫生厅评为全省卫生系统文明单位。学校还先后被评为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省高校伙食管理和大学生公寓管理先进单位;省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和全省高校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单位;临沂市文明单位和校园绿化先进单位、花园式单位等称号。 二. 招生计划 二○○二年计划招生1000人,其中普通专科招生800人,对口高职招生200人。 (一) 普通专科:800人。
三. 招生录取 (一) 录取方式:在省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安排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二) 录取批次: 根据山东省招生委员会鲁招委(2002)5号《关于印发山东省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我校参加普通专科与对口高职的第一批次录取。 (三) 录取要求: 1. 外语语种不限。 2. 男女生比例不限(高等护理学专业只招收女生)。 3.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教学司[2001]12号《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修订)的通知》中的体检标准。 (四) 录取规则:根据省招办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及各市地生源计划数分市地录取,从各市地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如第一志愿录取未满,分别从第二志愿等录取。 (五) 录取结果公布: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省招办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四. 收费标准:均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1. 学费:临床医学专业每生每年4400元,妇幼卫生、高等护理、医学检验、口腔医学 、眼视光学专业每生每年4000元。 2. 住宿费:学校实行公寓化管理,按标准分级收费,分1000元、800元、500元三种类型。 五. 奖学金:(1)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每学期评定一次,对获奖的学生颁发奖学金。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奖励面为各专业人数的30%。(2)单项优秀学生奖学金:设立学业成绩优异奖、科学技术成果奖、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奖,对获奖学生发给一定的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 六. 贷学金:学校设立贷学金制度,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 助学贷款,具体办法按《临沂医专贷学金试行办法》执行。亦可根据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学校帮助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七. 勤工助学:对特困生,学校安排勤工助学,获取相应报酬。 八. 困难补助和减免学杂费:对困难学生学校按有关规定发放一定的困难补助,对确需减或免交学杂费的学生,学校根据减免学杂费的管理办法给予办理减免学杂费。确保每位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校址:临沂市青年路24号 邮编:276002 联系电话:0539-8213913 E-mail:[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