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要求。制定2002年日照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如下。
  一、 学校全称: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二、 办学地点:山东省日照市新市区海曲东路266号
  三、 办学性质: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四、 办学特点: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是培养在生产服务第一线从事管理和运用工作的应用型、实用型、复合型和职业型高层次实用人才。
  五、招生专业及范围: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专业计划数
普通高考
对口升学
文秘
普文
3
30
50
商务英语
普文
3
50
30
会计电算化
普文
3
30
60
财务会计
普文
3
40
80
电子商务
普文
3
50
100
汉语言文学教育
普文
3
80
英语教育
普文
3
80
工艺美术学
美术
3
40
计算机网络技术
普理
3
30
80
水产养殖学
普理
3
30
50
市场营销学
普理
3
30
40
旅游管理
普理
3
60
计算机及应用
普理
3
70
150
物业管理
普理
3
20
40
建筑工程
普理
3
40
60
机电技术
普理
3
100
建筑装饰技术
普理
3
40
食品科学工程
普理
3
计算机科学教育
普理
3
100
环境工程
普理
3
40
计划招生总数
800
1000
  六、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必须符合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规定的报考条件
   2、工艺美术学专业考生无色盲、色弱等视觉缺陷。
   3、食品工程专业、水产养殖专业无传染性疾病。
   4、商务英语及英语教育专业限报考语种为英语。
  七、 录取规则:
   今年我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招生过程公开、透明。认真贯彻德智体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志愿,由省招办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向我校投档后,学校审查,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新生,按照规定程序,保证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将加强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考试资格以及录取资格。
   我校录取的新生,由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新生名册上盖章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邮政部门直接寄发给考生,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人事档案和报到注册等手续;我校凭录取通知书和省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办理新生入学及户籍登记等手续。
   工艺美术学招生实行单独报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单独填报志愿、单独录取的办法。
  八.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录取工作在省招办的统一安排下,录取结果报请省招生办公室批准备案后,学院将录取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布。
  九、收费标准:
    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的规定执行。普通专科理科类每生5000元/年;美术类5000元/年;普通专科文科类每生4800元/年。个人生活费、书籍费等一律自理。对口高职类亦执行此标准。
  十、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奖学金:在校学生70%可以获不同数额的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200元/年。
   贷学金:学院帮助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名困难学生每年可贷款6000元人民币。此贷款由日照市财政贴息50%,学生个人承担贷款利息 50%。
   助学金:为使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设立特困生补助金,有12%的学生享受学费减免。学院每年还拨出学费的18%用于学生勤工俭学。
  十一、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海曲东路266号
   邮编:276826
   网址:www.rzvtc.net
   联系电话:0633?8776213 0633?8783646
   传真:0633?8782323
   联系人:李波 袁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