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教育学院是1978年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其前身是历史悠久的山东益都师范,地处风景秀丽的文化古城青州,环境优雅,设备齐全,师资雄厚。目前学院占地108亩,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在建7000平方米学生公寓楼一座。建有多媒体电教室、多媒体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语言实验室、微机教室和26个现代化实验室。图书馆藏书32万册,中外文现期报刊800多种,创办有国家统一刊号的《潍坊教育学院学报》。 学院设有11个教学系(室),开设15个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和25个成人高等教育专业。现有教职工366人,专业教师216人,其中教授1 9人,副教授59人,讲师108人,现有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7000余人。 建院二十多年来,学院积极开拓办学渠道,办学规模逐年扩大,注重提高教学质量和严格教育教学管理,已培养了四万多名合格的各类人才,由于办学成绩突出,近几年先后被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表彰为“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学校”、“全省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单位”。 自九八年以来已连续四年招收高职生,经省教育厅批准,2002年我院高职招生计划600名,其中从普通高中考生中招收专科(高职)生200名,从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普通中专应往届毕业生中招收对口专科(高职)生400名。学院全体师生热烈欢迎决心为祖国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的同学报考我院相关专业。 招生事宜 一、报考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普通高中考生及应往届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普通中专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及填报志愿时间 符合报考普通高职和对口高职条件的考生于4月26日至28日持身份证, 以学校为单位集体组织或个人直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采集信息,电子照相。 填报专科志愿时间为8月27—28日,有志于到我院深造的考生请填报志愿时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专科(高职)相应专业。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录取 1、考试科目: (1)普通高职考试实行“3+X”,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X”为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 (2)对口高职考试实行“三加二”考试,其中文化课三门:语文、数学、英语,专业课二门,以山东省教育厅鲁教字[2002]2号文件为准。 2、考试时间:7月7日、8日两天。 3、录取:今年山东省普通高考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分为七个批次, 我院录取为第四、五批次,根据省招办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我院自主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四、费用 根据山东省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规定,每生每年学费文科4800元,理科5000元,分年度交纳,其他费用按省有关文件执行。 五、户口关系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将户口关系迁移到学院住地青州,其迁移落户手续按普通高校录取新生手续办理。 六、毕业生待遇及就业 普通专科(高职)、对口专科(高职)班学生学习期满,各门功课经考试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经有关专业考试合格可获取由国家教育部门统一验印并颁发的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资格证书或劳动技术等级证书。有志于毕业后继续深造的学生,可通过考试直接专升本。毕业后实行自主择业,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发放《就业通知书》,毕业后享受大专毕业生的各项待遇。 七、联系地址及电话 地址:山东省青州市玲珑山南路99号,从火车站或汽车站乘一路、二路公共汽车到中心医院站下车。 电话:0536--3276917(学院招办) 3277087(院办) 3276525(教务处) 邮编:262500
为了激发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惜时守纪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社会培养输送合格人才,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条例。 一、评选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教育班学生均可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和校风建设积极贡献力量。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二)有远大的学习目标和崇高的学习目的,有科学的学习态度,顽强的学习意志,较强的学习能力,积极参加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牢固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的适应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及创新发明意识,学习成绩优良。 (三)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四)综合测评量化管理成绩年平均列全班学生总排名前1/2者。 对在精神文明建设,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等方面有突出成绩者增设单项奖学金。(附单项奖学金种类与评奖条件) l、优秀学生干部奖条件 团委、学生会、班支委学生干部工作责任心强,在所负责的部门工作中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符合学生干部德、能、勤、绩的具体要求和任职时间者。 2、科研成果奖条件(与优秀学生奖学金可兼评) 学业上有所创见,在校内外学术性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在省、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专题性报道,或有小发明,小创作经学院科研指导小组鉴定获奖者。(每学年举办一次学生科研成果展评)。 3、文体活动优秀奖条件(与优秀学生奖学金可兼评) (1)体育比赛:省、市级前六名或院级两个以上单项第一名者。 (2)文娱活动:省、市级前六名或院级两个以上第一名者。 (3)智力竞赛、普通话与书法比赛,省、市级前六名或院级第一名者。 (4)单科优秀奖条件(与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兼评) 每门主干课程奖本班中的第一名。(周学时在四学时以上且开满一学期的课程) (5)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奖条件 奖给积极组织并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者。 二、评奖办法 (一)评奖内容由两部分组成:即业务知识能力与其他量化管理成绩两方面。(其中业务知识能力占60%,其他量化管理成绩占40%) 1、业务学习及能力方面的评定,按教务处公布的本学年第一、二学期各科学习成绩总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名次。 2、其他量化管理成绩方面的评定,按学生全年个人量化管理综合测评排名计分(本学年度第一、二学期名次相加,不包括业务学习成绩),从低分到高分排列名次。 (二)计算方法为:业务学习名次×60%+其他量化管理成绩名次×40%排名,少者列前。 (三)评选时间 1、每学年评选一次。(在新学年开学后一周内结合总结评比同时进行) 2、毕业班级最后一学年的评选在毕业前一周内结合总结评比和毕业鉴定同时进行。 (四)评选程序 1、以教学班为单位,在学年总结评比的基础上,主要参照综合量化管理成绩,按照学院下达的分配指标,进行班级民主推荐。 2、召开系务会,听取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意见,参照学生推荐结果,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确定获奖人选,将各单位材料报学管处。 3、学管处在审查汇总后,报请学院审批。 4、受院级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以及考试考查课程有一门以上(含一门)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参加评选。 三、奖学金等级、金额及所占比例 (一)等级与金额 1、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700元、三等奖400元。 2、单项奖每项每人100元。 (二)比例:总受奖面为学生总数的35%,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等级奖励比例原则上为:一等奖占2.5%,二等奖占7.5%,三等奖15%,单项奖学金总体控制在全院学生总数的10%左右。 在具体分配名额时将依据下列原则: 1、保证优秀学生奖学金在三个受奖等级中每班各等奖不少于1人次。 2、各班级受奖面一般为:荣获“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受奖人数(班级人数× 25%);非先进班级的受奖人数(班级人数×20%)。 3、各班所得奖学金总额与受奖指标和本班学生数的比值,原则上不超过学院规定的人均指标。 四、发放办法 召开表彰大会,授予“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和“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及奖金,填写奖学金登记表并装入本人档案。 潍坊教育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实施方案 为了培养学生吃苦耐劳、自强自立的精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研究决定在全日制脱产班学生中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学管处、团委负责协调、组织、指导学生在课余时间进行有偿服务劳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生勤工助学具体实施步骤 l、个人申请 参与勤工助学的学生必须是家庭经济确有困难,在个人申请中必须写明 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家庭收入来源,家庭年人均收入、个人基本情况等。 2、班级推荐 勤工助学申请者须通过班级推荐,所在班级班主任及其他同学将根据其 对申请者的调查与了解,尤其是参照该申请者的平日表观,决定是否对该生进 行推荐。 3、组织考察并安排分工 以学管处、团委为主成立院学生勤工助学指导中心,指导中心将对各班级推荐的申请者进行详细地考察、调查与了解,在全院平衡的基础上,根据岗位需要,按劳动性质与任务做好适当的安排,并根据劳动任务强度、劳动时间及服务效果拟定酬金,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到院财务处领取。 院勤工助学指导中心要根据情况不断开辟勤工助学场所,可在社会上承 揽广告装璜、微机操作、家电维修、家庭教育、外文翻译、科技咨询等智力型服务项目,以巩固学生的专业知识,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勤工助学指导中心,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安搏勤工助学活动。 主 任:张锡功 副主任:巨同尧 崔祥旭 成 员:各系室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 潍坊教育学院特困生救助金发放实施办法 为了深入实施“民心工程”,帮助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决定,在总结近几年特困生救助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并进一步完善特困生救助金制度。现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救助金发放对象 救助金获得者必须是潍坊教育学院在校全日制脱产普通高职班在籍正式学员,且遵纪守法,学习刻苦,勤俭节约,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特困生的界定标准 1、家庭无存款,经济来源较为单一,又无其它方面的来援,农村家庭年人均经济收入450元以下者,城镇居民家庭月人均经济收入110元以下者。 2、因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经济损失巨大或因家庭特殊原因导致特别困难,学习难以为继者。 三、特困生救助金的发放步骤 (一)个人申请 凡申请特困救助金者,必须由本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在申请中写明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家庭经济来源,家庭人均年收入状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主要原因、个人基本情况及在校表现。 (二)班级推荐 申请救助金者,必须通过班级推荐,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及同学根据调查了解,尤其是平日表现(重在生活上是否勤俭)决定是否对该生进行推荐,并由学生所在系室写出认真负责的推荐意见。 (三)组织考察及实施 1、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经系(室)推荐后,申请者必须出具村委会、乡镇认为属于特困生家庭的证明材料,由学生主管部门汇总,核实后,提出救助意见(名单、金额),学院研究审批,并根据学院研究意见实施救助。 2、享受救助金的学生,必须模范地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有吸咽、喝酒或者其它浪费性消费行为,否则取消救助资格。受院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救助学生,取消救助资格。 3、特困生所在的系室,班级要积极倡导师生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精神,积极奉献爱心,采取措施,帮助其完成学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