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二年西南民族学院
招生章程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1. 院校名称:西南民族学院
办学性质:国家部委属院校(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管)
办学地址:中国四川成都一环路南四段16号
  2. 层次:一般本科院校(按本科二批分数线录取)。
  3. 外语语种要求:根据现有师资情况,新生进校后,公共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
  4. 男女比例:没有比例限制。
  5.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修订版)要求执行。
  6. 录取规则:依据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录取分数线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没有相关科目成绩的特殊要求;除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彝、藏文)专业外,其余各专业没有加试要求;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并且没有分数级差;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处理按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办法执行;考生就读专业一般按其填报志愿安排。
  7. 收费标准:
  ①动物科学、动物医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彝、藏文)专业,一律免交学费,只交杂费。其余专业按国家民委和四川省物价局规定执行;
  ②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新公寓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公寓每生每年800元。
  8. 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情况:
  ①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彝、藏文)专业学生享受民族专业奖学金每生每年600-800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专业学生享受农林类专业奖学金每生每年400-800元;
  ②各省(市、自治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按时报到的文理科第一名,我院给予2000元新生奖学金;
  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每年设立有"三旺"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当年考入该院前15名的新生;
  ④在学习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一等奖每生每年8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6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400元,优秀学生奖学金覆盖面达学生数的30%;
  ⑤为了不让每一位考上我院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习,我院设立了勤工助学基金,按时发放较大数量的特困生助学费。我院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建立了信贷关系,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9. 录取结果的公布:
  ①寄发录取通知书;
  ②通过电话咨询或者校园网查询。
  10.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西南民族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610041
24小时招生咨询电话:(028)82911709
招生办公室:(028)85522012
网址:www.swun.edu.cn
  11.各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表(附表)。



                             西南民族学院
                             200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