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师范学院概况
温州师范学院位于风光秀丽、气候宜人、经济发达、教育繁荣的沿海开放城市--温州市,是浙南地区唯一一所多科性全日制本科高等院校。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共1300多亩,现有校舍面积30万平方米。馆藏图书70万册,长期订阅中外文期刊1700多种,建有中国学术期刊(CNKI)一级站、计算机校园网等,文化、体育、生活设施完备,校风优良,环境优美,被评为浙江省"文明校园"、温州市"花园式单位"。
学校现设有政治经济系、历史系、中文系、外语系、数学系、物理与电子信息科学系、化学与材料科学系、生物与环境科学系、计算机系、教育系、体育系、社会科学部等12个系(部)和瓯江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第一初等教育学院、第二初等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共有25个本科专业和18个专科专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7337人,各类成人在校生13000余人。学校立足温州、面向浙江、辐射全国,努力办出地方特色,以特色创一流,形成了师范教育与非师范教育相互支持、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贯通的办学新格局,积极主动地为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学校现有教职工900人,其中专任教师500人,正副教授210人,并有3位院士加盟建设重点学科。7位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35位教师入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和温州市"551人才工程",12位教师评为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温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一批具有硕士、博士学历的青年教师正成为教学、科研骨干。
学校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确立本科教育的基础地位,2000年以优异的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不断强化"重实践强能力"的教学特色,稳步推进学分制、主辅修制、双专业和双学位制以及学生自主选择专业、选择课程、选择教师"三个自主"改革,学生个性化培养得到高度重视。瓯江学院实现按文、理大类招生和平台式培养,深受广大学生的欢迎。在不断推进教学改革的过程中,学校还发挥多学科的综合优势,构建多样化复合型的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有着良好的社会声誉,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培养了一大批社会知名人士及杰出人才。
学校自"九五"以来,共承担科研项目近400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8项,教育部社会科学重大课题项目及省部级基金项目26项。出现温州模式、发绣艺术、环境保护、应用化学、民俗学等一批结合地方实际、具有自身特色的研究项目和成果。科研成果取得市级以上奖励近100项。2001年学校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
学校积极加强同国内外高校的交流与合作,先后与浙江大学、西安交大、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等国内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硕、博士研究生,与美国科恩大学、林菲尔德学院、阿姆斯壮大学、纽约国家技术学院以及英国里丁大学、荷兰阿姆斯特丹艺术学院等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1998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是国务院侨办首批华文教育基地。
学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计划在"十五"期间将学校建设成为具有地方特色、学科优势和优良校风的综合性大学。
温州师院瓯江学院概况
温州师院瓯江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直属于温州师范学院的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二级学院。瓯江学院的校区设立在温州师范学院本部校园内。
温州师院瓯江学院实行国有民办的办学机制,以温州师范学院优良的师资与教学条件为后盾,结合民办高校运作优势进行办学。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培养能适应市场竞争、有真才实学、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是学院办学的根本目标;学院视办学质量和办学特色为生命,重视基础教学,强化外语和计算机训练,不断强化教育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瓯江学院在教学方面实行相对独立管理,实行学分制,任课教师从母体学校中择优聘任,实行学生自主选课、自主选教师、自主选专业的"三自主"培养模式。在课程设置上力求模块化,每个专业至少形成3-4个专业方向模块,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同时,通过主辅修制、双专业、双学位制度等途径,培养学科交叉、知识综合和适应面广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温州师院瓯江学院今年面向全省按文、理科大类招生,即一年级实行大文科、大理科平台教学,二年级开始由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分流培养。文科类专业有:汉语言文学(新闻与旅游方向)、社会工作、英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4个本科专业;理科类专业有:
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环境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运筹学方向)、教育技术学(多媒体与影视制作方向)、材料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生物技术等10个本科专业。艺术、体育类专业:美术学(油画、国画方向)、艺术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理论方向)、体育(武术与运动训练方向)等5个本科专业。今年共招收1060名学生。新生随迁户口,享受与普通高校新生同等待遇。成绩合格者,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温州师范学院大学本科文凭,并授予学士学位。
招生计划:
2002年温州师范学院师范类招生计划表(公费)
专 业 |
科类 |
学制(年) |
招生计划(人) |
招生范围 |
备 注 |
|
本科 |
专科 |
|||||
合 计 |
805 |
470 |
||||
思想政治教育 |
文 科 |
四 |
50 |
全 省 |
||
历史学 |
四 |
40 |
||||
汉语言文学 |
四 |
80 |
定向文成5人、泰顺2人 |
|||
英语 |
四 |
60 |
定向永嘉、文成、泰顺各3人 |
|||
小学教育 |
四 |
25 |
||||
教育学(学校心理健康教育) |
四 |
20 |
||||
英语 |
理 科 |
四 |
30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四 |
80 |
定向文成4人、泰顺3人 |
|||
物理学 |
四 |
40 |
定向永嘉3人、文成4人、泰顺2人 |
|||
教育技术学 |
四 |
80 |
定向永嘉3人 |
|||
化学 |
四 |
40 |
定向永嘉、文成、泰顺各2人 |
|||
生物科学 |
四 |
40 |
定向永嘉2人、文成2人、泰顺1人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 |
80 |
定向永嘉4人 |
|||
小学教育 |
四 |
25 |
||||
教育学(学校心理健康教育) |
四 |
20 |
||||
美术学 |
文理兼招 |
四 |
25 |
|||
音乐学 |
四 |
30 |
||||
体育教育 |
四 |
40 |
男招25人、女招15人 |
|||
美术教育 |
三 |
30 |
第一初等教育学院 |
|||
英语教育(小教方向) |
文科 |
三 |
170 |
定向龙湾15、瓯海10、乐清30、 永嘉10、平阳30、苍南40、 洞头5、 文成10、泰顺20 |
||
初等教育 |
二 |
110 |
招应届中师毕业生 |
|||
学前教育 |
二 |
160 |
招应届幼师专业毕业生 |
专 业 |
科类 |
学制 (年) |
招生计划(人) |
招生范围 |
备 注 |
|
本 科 |
专科 |
|||||
合 计 |
495 |
330 |
全 省 |
|||
社会工作 |
文 科 |
四 |
50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四 |
25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 科 |
四 |
60 |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四 |
60 |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四 |
60 |
||||
生物技术 |
四 |
40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四 |
40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四 |
25 |
||||
环境科学 |
四 |
40 |
||||
应用化学 |
四 |
40 |
||||
音乐表演 |
文理 兼招 |
四 |
30 |
专业校考 |
||
艺术设计 |
四 |
25 |
||||
音乐学 |
三 |
50 |
第二初等教育学院(平阳) |
|||
汉语言文学 |
文 科 |
三 |
60 |
第一初等教育学院 |
||
文秘 |
三 |
60 |
第一初等教育学院 |
|||
商务管理 |
三 |
40 |
||||
工业分析技术 |
理 科 |
三 |
40 |
|||
环境保护 |
三 |
40 |
||||
商务管理 |
三 |
40 |
2002年温州师范学院瓯江学院本科招生计划表(民办)
专 业 |
科类 |
学制 |
招生计划 |
招生范围 |
备 注 |
合 计 |
1060人 |
||||
英语 |
文 科 |
四 |
240 |
全 省 |
按 文 科 大类招生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四 |
||||
汉语言文学(新闻与旅游方向) |
四 |
||||
社会工作 |
四 |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理 科 |
四 |
480 |
全 省 |
按 理 科 大类招生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四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网络技术、软件工程方向) |
四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四 |
||||
环境科学 |
四 |
||||
数学与应用数学(运筹学方向) |
四 |
||||
教育技术学(多媒体与影视制作方向) |
四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四 |
||||
应用化学(药物化学方向) |
四 |
||||
生物技术 |
四 |
||||
美术学(油画、国画方向) |
文理 兼招 |
四 |
110 |
全省 |
按美术学院大类招生 |
艺术设计(广告包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鞋样设计、摄影方向) |
四 |
||||
音 乐 学 |
文理 兼招 |
四 |
30 |
全 省 |
|
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理论方向) |
四 |
120 |
|||
体育教育(武术与运动训练方向) |
文理 兼招 |
四 |
80 |
全 省 |
一、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