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播电视高等专科学校

(浙江传媒学院<筹>)
2002年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浙江广播电视高等专科学校(浙江传媒学院<筹>)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一所培养广播影视及其他传媒专门人才的高等院校。学院地处素有“人间天堂”之誉的杭州市,兼容若干艺术类、文史类、理工类专业,是目前全国培养广播影视及其他传媒专门人才的两个主要基地之一。学院设有新闻、播音、广告、制作、文艺、语言文学、电子信息7个系及25个专业。随着全国广播影视事业和学校的不断发展,学院自1986年开办以来,已经为中央和各省、市、自治区电视台和电台及社会影视制作单位输送了万余名专业人才。
  学院拥有一批专业学科和基础学科的优秀教师,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占教师总数的五分之二以上。学院在杭州下沙高教园区设立新校区,新校区教学用地占地近500亩,共有11个单体建筑,面积为18万余平方米,于2002年基本建成交付使用。校园布局合理,格调高雅,具有浓郁的现代色彩和艺术特色,是求学就读的理想场所。学院配有先进的教学实验设施,如电视演播实验楼、播音实验楼、艺术实验楼、节目制作实验楼、基础实验楼、计算机实验楼、语言实验楼、广告制作实验楼、录音工程实验楼、摄影摄像棚等,使学生在接受理论知识的同时有更多的时间进行实践。
  经规划论证,学校近期将以5000人规模、中远期将以8000人规模,发展成为一所以传播为核心,以广电为特色,拓展相关门类,专业学科齐全,拥有10多个学院的综合性传播大学。
  广播影视作为现代化传播媒介和新兴的专业门类,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国家对广播影视专业人才的需求也将日益增长。作为培养广播影视及其他传媒专业人才的主要基地,我院已在全国各地建立20余个人才培养基地,学院同时愿与全国各地招生部门和广播影视部门密切合作,联合开展各种类型的教学、科研工作,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浙江省教育厅备案,我院还设立传播艺术分校,分校系综合性全日制民办二级学校。
  传播艺术分校发挥浙江广电高专(浙江传媒学院〈筹〉)广电教育专业齐全、覆盖面广、师资力量雄厚的优势,设置了诸多就业面广、综合性、应用性强的艺术类、文史类和理工类专业,并提供辅修专业和自学考试辅导。
  分校尊重学生个性、扬长避短、因材施教。报考时,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学习情况和社会需求选择专业,并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辅修另一专业,同时,分校还组织自学考试教学辅导和考试报名工作,以提高学生学历层次,拓宽就业渠道,增强竞争能力。
  分校招生计划属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由各省招办和分校按民办招生分数线统一组织录取。新生随迁户口,享受与普通高校新生同等待遇,学业合格者,颁发由国家统一印制的浙江广播电视高等专科学校文凭。
  我院成人教育各专业同时面向全国招生。成教各专业分全日制脱产班和函授班两种形式。报考条件和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 培养目标:

我院艺术类各专业主要为各省、市(地)、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大中专院校现代教育技术部门、社会影视公司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汉英播音、节目主持、影视广告策划和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各类专题节目编导、广播电视文学作品和专题节目的策划、创作和制作、电视摄像、录音、灯光照明、影视表演、动画制作、艺术设计、公关礼仪、形象策划与设计、艺术事业管理等高级应用人才。 二、 招生对象和条件:

文科和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报考条件:
1.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 各类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
3.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英汉双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表演专
业)年龄不超过二十三周岁(一九七九年九月一日以后出生)。其余专业不超过二十五周岁(一九七七年九月一日以后出生)。
4.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夜盲,矫正视力5.0以上。电视摄像
专业除上述条件外,要求裸视力5.0以上,无平跖足,男身高170厘米、女身高160厘米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英汉双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身高170厘米、女身高160厘米以上。公关礼仪专业男身高175厘米、女身高163厘米以上。其他专业一般要求男身高165厘米、女身高160厘米以上。
5. 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持介绍信方可报考。
6.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 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学院)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3) 普通中学的在校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在校生;
4) 2001年参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入学资格者;
5) 上一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受勒令退学处分未满一年(从被开除之日起到报名之日止)者;
6) 当年读完高中因未达到中学体育合格标准而未毕业者;
7) 因触犯刑法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三、 招生办法: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者须先进行招生专业考试,合格后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史类或理工类考试。
招生专业考试旨在考察考生将来从事专业学习和工作的潜在素质,注重考察的是考生有无某方面潜在的专业素养,并不要求考生具有多高的专业水平。因此,欢迎专业素质突出的考生报考,也欢迎专业素质不太突出但有潜质的考生报考。
1. 报名手续:
1) 考生可向所在学校、机关、工矿、企事业单位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持考生所在单位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介绍信(证明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婚否,同意报考)和本人身份证向考点报名,交同底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四张。
2) 考生在报名时,可提供本人发表的作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学
校留存)和音像制品等。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3) 考生报名经我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发给其《考生登记表》(一个专业
填一张)和《准考证》。
4) 考生必须携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应试,证件不全者
不得进入试场。
5) 逾期不得报考。
6) 考生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限报3个专业。
7) 报考我院传播艺术分校民办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报名表上注明是否报
考民办志愿,最后录取时不论其在当地招生办是否填报民办志愿,均以报名时填报的志愿为准,此栏目空白,视同未报。
2. 报名和考试日期:
浙江考点报名时间:3月1日至3月3日上午11时;
浙江考点考试时间:初试:3月2日至3月3日;
复试:3月16日至3月19日;
其它考点报名时间:1月26日至1月28日上午11时;
其它考点考试时间:初试:1月27日至29日
复试:1月31日至2月3日
本校最后审定日期为4月30日左右。
3. 报名和考试地点:
浙江考点初试在本校和宁波、温州三处设点;复试在本校。其它设北京、兰州、成都、郑州、长沙、南京、南昌、济南、合肥、石家庄、哈尔滨、西安等12个考点,均在设点省、直辖市广播电视厅(局)或其指定地点,请考生注意各考点在当地电台、电视台和广播电视节目报上所发布的招生专业考试信息,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及住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各考点如下:

考点
地址
电话
备注

杭州


宁波

温州

杭州市拱宸桥舟山东路22号
浙江广播电视高等专科学校

(0571)88010079
影视表演设点

宁波市百丈东路44号
宁波成人教育学校
(0574)87399489


温州市新城
温州广播电视中心
(0577)88812970转

北京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4号
北京广播电视局(集团)人事处(部)
(010)65157792

南京
南京雨花东路156号
江苏广播电视学校
(025)2423064

合肥
合肥市桐城南路355号
安徽省广播电视厅人事处
(0551)3419903

哈尔滨
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街85号
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培训中心
(0451)6242925
影视表演设点
济南
济南市青年东路3号
山东省广播电视厅人事处
(0531)2956369
影视表演设点
长沙
长沙市韶山北路641号
湖南广播电视学校
(0731)5768460
5464702

成都
成都市红星中路119号
四川省广播电视厅人教处
(028)6526695

西安
西安市北大街119号
陕西省广播电视职工培训中心
(029)7285830

兰州
兰州市东岗西路226号
甘肃省广播电视厅人教处
(0931)8261118
转人教处

南昌

南昌市江大南路193号
江西省广播电视学校
(0791)8337074

郑州
郑州市郑花路18号
河南省广播电视厅人事处
(0371)5721364

石家庄

石家庄市裕华东路203号
河北省广播电视干部培训中心
(0311)5078955-2427
影视表演设点

4. 考试程序:
1) 专业考试包括初试、复试和最后审定三个阶段。初试、复试由我院在各考点
组织。最后,我院将根据考生成绩以多于录取名额的3-4倍的数量统一审定参加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名单。凡专业合格者,由我院发给《高等艺术院校文化考试通知单》。
2) 考生不论报考几个专业,最后领取其中一个专业的《高等艺术院校文化考试
通知单》。
3) 在我院最后审定时,考生需提交《体检表》和《政审表》,体检由考生自行
到参加高考所在地的招生办进行,体检表需加盖当地招生办的印章;政审由考生所在单位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政审表需加盖以上单位的审核章。
4)我院最后审定时间大约在4月底,审定结果以信函形式通知考生,同时寄发专业合格考生《高等艺术院校文化考试通知单》。
5. 录取办法:
1) 凭我院发给的《高等艺术院校文化考试通知单》,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招生办
公室或其指定地点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史类或理工类招生统一考试。
2) 考生最终录取志愿以考生在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
文化考试时填报的志愿顺序为准。
3) 在专业课成绩合格条件下,对考生德智体进行全面考核后,择优录取。
浙江考区影视广告、动画、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形象设计)等专业参加该省美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统考,按考生报考志愿和该省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录取方法,择优录取;其他省、市、自治区影视广告、动画、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形象设计)等专业招生考试由我院单独组织,单考单招,按文化课成绩(数学记分)排名,择优录取。影视表演专业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数学记分)6:4比例排名,择优录取。其余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数学记分)排名,择优录取。
4) 在同等成绩条件下,优先录取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考生、
国家政策明文规定应照顾录取的考生。
5) 我院艺术类专业最终录取分数线文化课成绩一般比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划定
分数线低40分左右,民办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相应降低。
6)我院艺术类各专业最终录取参加全国艺术类专业提前批录取,按提前批录取的有关规定,不论考生报考本科或专科专业,录取时同批录取,我院艺术类各专业与本科艺术类各专业同批录取不分先后,且我院艺术类各专业一般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请考生注意填报好志愿。

四、 招生专业及专业考试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制三年) 招生名额:160名,其中民办80名
考试科目:
1. 专业初试
笔(口)试
中学文学、文艺、文化常识基础
口试
朗读自备材料(体裁不限)
朗读指定材料
面试
形象考察
2. 专业复试(现场录音录像)
朗读指定稿件
抽题演讲(限3分钟)
即兴回答问题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英汉双语播音与主持艺术)(学制三年)
招生名额:30名
考试科目:
1. 专业初试
笔(口)试
中学文学、文艺、文化常识基础
口试
汉语口语测试
朗读自备材料(体裁不限)
朗读指定材料
面试
形象考察
2. 专业复试(现场录音录像)
1) 汉语口语测试
朗读指定稿件
抽题演讲(限3分钟)
即兴回答问题
2) 英语口语测试
回答主考提问
抽题给话题说话(限3分钟)
朗读指定稿件
(三)公关礼仪专业(学制三年) 招生名额:90名,其中民办40名
考试科目:
1. 专业初试
笔(口)试
中学文学、文艺、文化常识基础
面试
形象考察
2. 专业复试
面试
公关礼仪基本素质考察[语言艺术(朗诵、谈话、讲故事等)、表演(包
括小品、模特等)、音乐(器乐、声乐等)以上三个大类均需考核,小类自选](现场录音录像)
(四)动画专业(学制三年) 招生名额:70名 其中民办35名
考试科目
1、 专业初试
笔(口)试
中学文学、文艺、文化常识基础
面试
形象考察
2、 专业复试
笔试
1) 素描
2) 色彩
(五)影视广告专业(学制三年) 招生名额:70名,其中民办35名
考试科目
1、 专业初试
笔(口)试
中学文学、文艺、文化常识基础
面试
形象考察
2、 专业复试
笔试
1)素描
2)色彩
(六)艺术设计(学制三年) 招生名额:35名
考试科目
1、 专业初试
笔(口)试
中学文学、文艺、文化常识基础
面试
形象考察
2、 专业复试
笔试
1)素描
2)色彩
(七)艺术设计(形象设计)(学制三年) 招生名额:40名
考试科目
1、 专业初试
笔(口)试
中学文学、文艺、文化常识基础
面试
形象考察
2、 专业复试
笔试
1)素描
2)色彩
(八)电视摄像专业(学制三年) 招生名额:90名,其中民办40名
考试科目:
1. 专业初试
笔(口)试
中学文学、文艺、文化常识基础
面试
形象考察
2. 专业复试
笔试
摄制类专业大类专业基础素质测试:画面组合(根据所提供的若干画面组合成一个画面叙事段落)
影视作品评析(看片分析)
(九)电视节目制作专业(学制三年) 招生名额:100名,其中民办40名
考试科目:
1. 专业初试
笔(口)试
中学文学、文艺、文化常识基础
面试
形象考察
2. 专业复试
笔试
摄制类专业大类专业基础素质测试:画面组合(根据所提供的若干画面组合成一个画面叙事段落)
影视作品评析(看片分析)
(十)电视摄像专业(灯光与照明)(学制三年) 招生名额:30名
1.专业初试
笔(口)试
中学文学、文艺、文化常识基础
面试
形象考察
2. 专业复试
笔试
摄制类专业大类专业基础素质测试:画面组合(根据所提供的若干画面组合成一个画面叙事段落)
影视作品评析(看片分析)
(十一)文艺编导专业(学制三年) 招生名额:120名,其中民办40名
考试科目:
1. 专业初试
笔(口)试
中学文学、文艺、文化常识基础
面试
形象考察
才艺展示(语言艺术、表演、音乐三个大类中任选一类,小类自选)
2. 专业复试
笔试
影视作品评析(看片分析)
根据所提供的若干画面,组合成一个画面叙事段落,并加以文字说明。
(十二)广播电视文学专业(学制三年) 招生名额:120名,其中民办50名
考试科目:
1. 专业初试
笔(口)试
中学文学、文艺、文化常识基础
面试
形象考察
2. 专业复试
笔试
影视作品评析(看片分析)
文学写作(散文、影视解说词、小品编剧等任选一类)
(十三)录音艺术专业(学制三年) 招生名额:60名,其中民办30名
考试科目:
1. 专业初试
笔(口)试
中学文学、文艺、文化常识基础
面试
形象考察
音乐才艺展示:声乐、器乐
2. 专业复试
笔试
影视作品评析(看片分析)
中学音乐基础考察(听觉与乐理)
(十四)音乐编辑 (学制三年) 招生名额:30名
考试科目:
1. 专业初试
笔(口)试
中学文学、文艺、文化常识基础
面试
形象考察
音乐才艺展示:声乐、器乐
2. 专业复试
笔试
影视作品评析(看片分析)
中学音乐基础考察(听觉与乐理)
(十五)影视表演专业(学制三年) 招生名额:40名
考试科目:
1. 专业初试
面试
形象考察(五官、四肢、身高、体重、身体协调等)
语音、声乐考察:朗诵(限三分钟,自备材料)、歌曲演唱
2. 专业复试
1) 命题小品表演
2) 语音面貌考察:故事演讲、散文朗诵等(自备材料)
3) 音乐才艺展示:声乐歌曲演唱
4)舞蹈或艺术体操表演(限三分钟,自备材料)
(以上复试内容均录音录像)

五、 学费及毕业就业

1. 学费收取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新生录取通知书说明。
公办各专业2001年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传播艺术分校(民办)各专业学费收取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学校定价,报物价部门备案。民办各专业2001年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2. 毕业生可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


理工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 招生专业

1. 广播电视工程 学制三年
2. 信息与网络工程 学制三年
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制三年
4. 应用电子技术 学制三年

二.招生数量

1.广播电视工程 120名, 其中民办40名
2.信息与网络工程 80名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20名, 其中民办40名
4.应用电子技术 80名

三.招生对象

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

四. 学费及毕业就业

1.学费收取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新生录取通知书。
公办各专业2001年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20元。传播艺术分校(民办)各专业学费收取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学校定价,报物价部门备案。民办各专业2001年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2.理工类各专业旨在为各级各类广播电视台站,各级党政机关的电教部门,社会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大中型厂矿、商场、宾馆、社区、学校,自主研制、开发、生产广播电视高新技术设备的企业等单位,培养既具备一定的传播知识、且能承担广播电视技术管理、又能使用和维修以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为内涵的先进的广播电视制作、发射、传输设备的复合型专业人才,缓解目前存在的这方面专业人才供需不平衡的矛盾。
毕业生可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

文史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 招生专业

1.广播电视新闻 学制三年
2.网络新闻 学制三年
3. 英语 学制三年
4. 文秘(涉外) 学制三年

二.招生数量

1.广播电视新闻 80名, 其中民办40名
2.网络新闻 40名
3. 英语 60名
4. 文秘(涉外) 30名

三.招生对象

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

四. 学费及毕业就业

1.学费收取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新生录取通知书。
公办各专业2001年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20元。传播艺术分校(民办)各专业学费收取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学校定价,报物价部门备案。民办各专业2001年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2.广播电视新闻专业主要为各级各类广播电视台站,社会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各级党政机关电教部门,大型厂矿企业、学校、社区等单位及其他新闻单位培养具有广播电视新闻采编摄录能力、并能参与新闻策划和新闻事业管理的记者、编辑及其他新闻人才。
网络新闻专业是一个全新的专业,除为上述这些单位培养专业人才以外,着重
为各级新闻管理部门和各类网络公司、网站等单位培养在线网络新闻的报道、编辑以及管理的高级应用人才。
文秘专业(涉外)主要为涉外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种中介机构培养既懂外语又懂办公自动化的各类文秘人才。
英语专业是一个宽口径的专业,主要为社会各界培养掌握英语专业工具的各类人才。
毕业生可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
我院成人教育全日制脱产班招生专业有三个:播音与主持艺术、电视摄像、影视表演;函授班招生专业有九个:播音与主持艺术、电视摄像、文艺编导、影视广告、录音艺术、电视节目制作、信息与网络工程、广播电视新闻、文秘(涉外)。


有关说明

1.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
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我院各专业的外语课只开设英语,高中不学英语的考生不宜报考。
3.根据专业性质需要,色弱或色盲者不宜报考本校各专业。
4.以上各专业招生名额以最后审定的国家计划为准。
5.我院实行高额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制度以及特困生补助、减免学杂费
等措施,并协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5. 成人教育各专业招生情况详见成人招生简章或从网上查询。 本院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宸桥舟山东路22号(东校区)
联系电话:0571-88010079
网址:(域名)www.zjbt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