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招生章程

总 则
为做好2002年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我院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制定本章程。
我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入学考核形式以文化考试为主的原则。
第一条 学院全称、性质: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省属公办普通高校。
第二条 学院办学地点:学院地处历史文化名城绍兴市区,交通便利,环境宜人,是莘莘学子成才深造的好地方。
第三条 占地面积:学院现有占地面积254亩,规划面积430亩,已建成校舍面积97000平方米。
第四条 师资队伍: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86人,其中具有教授和副高职称教师46人,中级职称教师55人,双师型教师30人。
第五条 办学特色:学院以"求真、务实、创新"为宗旨,注重优良校风建设和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为社会培养面向基层、面向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高级技术型人才。
学院专业设置以工为主,经贸结合。院内建有"电气与控制技术教学中心"、"数控技术教学中心"、"建筑材料测试中心"、"计算机教学中心"等30多个实验实训中心,是浙江省内实验实训设施最完备的高职院校之一。
第六条 发展方向:学院与省内外多所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力争把学院建成富有高职办学特色,多层次、多学科、多功能的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 学院现设系、部及开设专业
学院下设机电工程系、电子与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基础部、成人教育部。
招生专业:计算机技术与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财务会计(电算化)、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工业自动化技术、数控加工技术、模具制造技术、土木工程施工与管理、工程施工监理。
第八条 招生区域:2002年我院面向浙江省招生。
第九条 录取规则:
2002年我院将通过浙江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社会公布招生计划、专业、对象及录取人数。录取时将严格按照省招生办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性别要求: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要求:患有传染病或身体有严重缺陷影响正常学习的考生不录取,
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对考生选择专业,在不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考生要求。
第十条 收费标准按照省属公办院校招生收费标准,经报省有关物价管理部门备案,我院各专业收费标准均为52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年(六人间)。
第十一条 奖学金:学院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设置一、二、三等优秀生奖学金和新生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成绩名列前茅的新生可获新生奖学金),奖学金奖励面达学生总数的30%。
第十二条 学院提供四条助学途径:一、优先安排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二、对于学习努力、生活俭朴、家庭困难的部分学生提供困难补助金;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通过学院审批可以申请银行助学贷款,政府贴息50%;四、我院与企业签订协议为特困生提供助学资金。
第十三条 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从1995年开始,我院针对毕业生就业难这一现状,成立就业指导处,组织精干人员,穿梭于省内各企事业单位间,了解就业市场动态,根据市场需求和学院办学条件设置专业,学院坚持以"质量为中心,管理是关键"的办学理念,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实践教学设施,深化教育改革,狠抓教育质量,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在省内外组织的历次课程考核、技能比武中,一直名列前茅。从而扩大了我院的影响,提高学院声誉,增强了我院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用人单位纷至沓来,毕业生供不应求。由于我院历届毕业生的顺利就业与良好表现,从而使学院赢得了社会广泛支持,特别是宁波、杭州、绍兴等地一些股份制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把我校当作招收技术人才的首选学校。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盖章)
学院法人代表:卢仁华
学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火车站北(市区12路、88路公交车直达) 邮政编码:312000
联系电话:0575-8019437、8204690(招生办)、
8019434(学生处)、8201744(学院办)
传真:0575-8201744 Http://www.zjip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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