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学院招生章程

为更好地开展招生工作,进行招生宣传,根据公开、公正、公平的招生原则及教育部学司[2002]17号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浙江海洋学院系浙江省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前身是成立于1958年的浙江水产学院和成立于1978年的舟山师范专科学校,1998年改为现名,现任院长为中科院院士冯士筰教授。
第二条 浙江海洋学院座落于浙江省舟山市市区文化路,包括学校本部、杭州校区和浙江海洋水产研究所。
第三条 学校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下设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渔业学院、工程学院、信息学院、管理学院、中文系、外语系、公共教育系、医学院和东海科技二级学院等10个院系。
第四条 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技学院系学校二级学院,实行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学生按培养成本收费,学历为本科。
第五条 学校现有文、理、工、农、医、教育、管理等7大学科门类,设有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旅游管理、英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19个本科专业。
第六条 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由院系申报,经学校同意,舟山市人民政府审核报省教育厅批准后,经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2002年招生计划为本专科2240人。
第七条 学校通过省际间对等计划等形式进行省外招生,指标列入当年度学校招生计划,2002年预计向11个外省招收365名本科生。分专业计划于四月底报各省招办,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学校通过网络进行远程录取,根据省招办所提供有关的信息及电子档案按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录取批次在浙江省内为提前批、二本批、三本批、专科高职四批、三类生特批,省外招生批次为提前批和普通本科批。
第十条 学校根据学生志愿情况进行录取,一志愿充足时按1:1.2投档,一般按投档总分高低删选,生源不足时调第二志愿(农类专业先调降分区域的第一志愿考生)、参考志愿,一般按1:1投档录取。若计划未完成时由二次志愿填报录取,省外招生根据各省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过程中以投档总分为基准成绩,各级志愿间的关系为志愿级差且级差值为20分;各专业间的关系为专业级差且差值为5分,考生各专业都不能满足时进行专业调剂。
第十二条 录取过程中以投档总分为主要根据,总分相同时一般以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各有关专业录取的具体要求、限考情况根据省招办体检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不无故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也不特别设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五条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及其它种类奖学金,其中前二者的获奖面各为25%和100%,最高额度分别为1500和1000元。
第十六条 学校设有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开辟新生报到现场的“绿色通道”,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进行勤工助学,浙江省内考生还可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学校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构建学生培养的立交桥,学校拥有选拔优秀专科、高职学生升为本科生的审批权。
第十八条 新生学费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报物价局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每一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经省招办同意,汇总录取名册,并通过省招办及校内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各批次录取名单。
第二十条 学校自觉接受校内外各方面的监督,接受投诉和质疑,并负责处理和协助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第二十一条 未尽事项可向浙江海洋学院招生办咨询。
学 校 概 况
浙江海洋学院1998年由创建于1958年的原浙江水产学院和建于1978年的原舟山师范专科学校合并成立,是国内第三所也是浙江省唯一一所以海洋冠名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风景秀丽的“千岛新城”舟山市区,毗邻国际港口城市上海市和宁波市,拥有世界闻名的“海天佛国”普陀山,交通便利,环境幽雅,是求学深造的理想场所。
学校占地面积1000余亩,教职工800余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60余名,全日制在校生6000多名;下辖工程学院、渔业学院、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学院、海洋与渔业研究所等11个院(校)、4个直属系(所),设有海洋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海洋技术、水产养殖等19个本科专业;建有中国石化销售公司舟山职工培训中心、浙江省远洋渔业培训中心、浙江省深水网箱设备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和培训机构。
学校重视教学工作,强化实践环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课外科技和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在全国和全省的电子设计、数学建模和文艺表演等竞赛中屡创佳绩,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声誉。
学校注重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之路,积极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其中“深海抗风浪网箱研制”项目已列入国家“十五”“863”计划,与之相应的高效养殖技术研究正在蓬勃兴起,并已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先后与上海交通大学、青岛海洋大学、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等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实行了多形式的联合办学,与日本、加拿大、德国、美国、韩国等国家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
目前,学校正不断弘扬“海纳百川、自强不息”的校训精神,全力实施以“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增强实力、办出特色”为主题的新一轮创业,积极推进校园扩建工程建设和浙江省海洋高技术产学研基地筹建工作,规划到2005年前后创办成一所以海洋为特色,海洋科学、海洋水产、船舶与海洋工程为重点,工学、理学、农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医学等多学科相结合,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省属万人大学。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开发海洋,教育先行。浙江海洋学院肩负着培养海洋开发人才,振兴海洋科教事业的神圣使命,让我们走进海洋学院,共同投身新世纪壮丽的海洋事业。
学校现任院长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冯士筰教授。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文化路105号 邮政编码:316000
联系电话:0580-2550022 2550076 2551802 2553968
传真号码:0580-2551319 2550076
网址:http://www.zjou.net.cn/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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