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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上海市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普通高等学校在上海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批次
上海卷
全国卷
“3+综合+1” “3+综合”
“3+综合”
文科
第一批
441分
/
479分
第二批
420分
/
450分
第三批
/
258分
363分
理科
第一批
435分
/
436分
第二批
388分
/
368分
第三批
/
239分
270分


  注:

  1、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为两批自主招生院校的最低录取资格线。

  2、第三批目前为高职与高专院校录取控制参考线,待第二批录取结束后,可能会有适当调整。

  3、提前批军事院校大专录取以现公布的高职与高专院校录取控制参考线作为控制分数线,上海卷即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四门总分控制,文科258分,理科239分。全国卷考生军事院校大专录取控制分数线与此相对应,即文科363分,理科2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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