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待第二次志愿填报后,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
划,经省招委会审定后再向社会公布。所有考生都有资格填报专科志愿。为指导考生填报专科第
一批、专科第二批和专科预科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试点院校志愿,省招委确定文科260分、理科
220分为考生第二次填报志愿的参考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