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福建高考高分考生有优待
2003年,福建高招仍然实行保护高分考生的既定政策。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列,1%的考生可享受“优待”:即在第一志愿无法出档时,其参考志愿可作为第一志愿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据了解,福建省高招办确定高分考生名单后,将让相关名校提前预览这些考生的资料。在高分考生所报第一志愿没有投档成功的情况下,将其参考志愿中的第一志愿上升为第一志愿,并与一些高校协商调整招生计划,追加招生名额,接纳这些高分考生。此举不仅保护了高分考生,还为福建追加了招生名额,而且这种调剂方式不占用正常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机会。
按照此政策,2003年福建考生有204588人,按“百里挑一”的比例,大约有2045名考生可享受保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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