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三类“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
市高校招生毕业就业指导委员会根据教育部的招生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所制定的高校招生录取中的加分政策。对象为:中学的优秀推荐生,市、区(县)三好学生,学科竞赛获奖者,文艺特长生,优秀运动员,少数民族,烈士子女等。加分幅度在5-20分之间,如有考生可同时享受以上几项加分时,则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加分,不能累计加分。凡符合上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享受招生录取中的优惠加分,这一加分是直接加在考生的高考原始成绩之上,两者相加作为考生的合成分,参与投档排序。
高校自定的加分
招生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所制定的给予报考该校的多项加分优惠。加分办法和加分幅度都不一样,有的高校采用文化测试,有的高校采用面试等,还有的高校对在每批的第一志愿均报考该校的考生予以加分,有的高校则给有走读条件的考生予以加分。加分的幅度从5-30分不等,这些加分属高校自定的优惠政策,不属于市里统一规定的加分政策,享受的范围限制在报考这些学校且符合条件的考生,这些加分政策在各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均有详细的说明,考生应特别注意,只有当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报考学校的投档线或录取线时,这类加分才能兑现,起到作用。
如上海师范大学分管招生的项家祥副校长告诉记者,一定是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110%投档到该校的考生,才可以按专业顺序加分,第一专业加10分,第二专业加5分,第三专业加2分。学校在录取中,不仅仅按上述专业顺序,同时还要兼顾学生考试成绩,比如原有成绩加2分后,高于原有成绩加10分的考生,该校则录取前者。当考生所填专业均不能满足,将在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录到未满计划的专业。
自主选拔录取的改革试点高校的加分
经教育部同意,今年本市有复旦、交大、同济、华师大、华东理工等5所高校作为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招生高校。根据规定,经上述5所高校确定,并经市招生部门公示的各试点高校的入选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本市第一批招生院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市招生部门即可向考生所投考的试点高校投档,由试点高校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这类没有具体分值的“加分”投档录取,仅适用于5所试点高校,考生仅限于在本市公示的名单范围内,自主选拔录取的比例不得超过各试点高校招生计划的5%。
摘自:《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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