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03年高考阅卷基本结束 成绩有疑可以查对
浙江省招办有关人员介绍,考生查对成绩的原则和范围主要是查主观题评卷中有无漏评、积分及统分差误,评卷宽严和客观题不在查对之列。另外,每位考生只允许查一科,如果一科有误再查其余3科。
根据规定,查对成绩的全部结果在7月2日前由各县(市、区)招办通知考生。有成绩纠正的考生以书面《成绩更改通知单》形式反馈到各市招办,并在考生成绩信息库中更正。各县(市、区)招办于7月3日下午5:00以前将考生修改后的志愿返回省招办。
摘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