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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是我省最大的一所培养高等法律专业和警察专业综合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现有在校生5116人。办学宗旨是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道德养成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具备宽厚的专业知识、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新世纪合格人才。为我省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建设服务。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现设有《法学》、《警察》、《经济法律事务》、《行政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法学英语》、《社会保障》、《刑事侦查》和《治安管理》等九个专业。为公、检、法、司、民等各级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行业培养高等法律专门人才。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敬业、精业、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现有教师190人。其中,具有副教授职称的52人,讲师职称的65人,“双师”型教师66人。学院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求发展,以科研增后劲,在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加强学科建设以及专业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硬件设施较为完备,现有教学楼、图书馆、阅览室、微机房、语音室、闭路电视教学系统、宽带校园网、刑侦实验室、模拟法庭、摩托车驾驶专用场所,以及学生宿舍、食堂、浴池、卫生等设施。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地处环境优美的董铺湖畔,毗邻风景秀丽的清溪景区。校园新颖别致,交通便捷,完善的设施、准军事化的管理,为学生创造了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培养目标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以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等法律专业和警察专业综合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坚持从严治校,育人为本。学院实行严格规范的教学管理和日常生活管理,使学生通过三年、五年(中考入学的五年制高职学生)的学习,掌握法律专业和警察专业知识,炼就过硬的实践技能,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开拓精神,成为合格的应用型高等法律专业人才和警察专业人才。

三、招生对象、条件、专业及人数

  1、招生对象:参加今年全国秋季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考的初中毕业生;

  2、招生条件:按普通高校和五年制高职招生的政审、体检标准执行;外语语种限定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

  3、录取规则:在省招办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上,按专业计划招生人数,择优录取。

  4、2003年三年制高职招生专业有《法学》、《经济法律事务》、《行政法律事务》、《警察》、《刑事侦查》、《治安管理》、《法学英语》和《社会保障》等8个专业。

  5、2003年三年制高职招生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祥见省教育厅下达的2003年秋季高考招生计划表。

  6、2003年招收参加中考的五年制高职招生专业和计划数祥见省教育厅下达的2003年五年制招生计划表。

四、学制及课程设置

  1、参加高考的各专业学制为三年。课程设置根据司法部和省教育厅关于高等法律职业教育三年制教学方案的要求,制订各专业教学计划,设置相应的课程。

  2、参加中考的各专业学制为五年。课程设置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实行五年一贯制教学方案,制订各专业教学计划,设置相应的课程。

五、收费标准

  1、高考入学的各专业收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费,警察专业4500元/人、年,其他专业3700元/人、年。

  2、中考入学的五年制各专业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

六、学历

  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七、学院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清溪路78号 邮 编:230031

八、联系电话

  0551--5310637、5311245转8106、8105、8103 0551-5312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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