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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一、学院概况
  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市属高等学校。曾被国家教育部、北京市政府分别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学校”、“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学院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9号(望京新文化小区内),校园景色优美、环境宜人,被市政府评为“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学校”。拥有教学楼、图书馆、音像阅览室、演讲厅、电教中心、语音室、计算机房、多媒体室、实验室、学生实习基地及学生公寓、餐厅、运动场等各种先进的教学、生活设施,具备招收全日制住宿生的优越条件,可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良好的条件。
  学院设有工商管理系、财务会计系、经济贸易系、信息管理系、外国语言系,拥有一支数量适中、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的师资队伍,教师中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占教师总数的53%以上,60%的教师具有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配套的以应用型经济管理类专业为主体的专业结构体系,其中“工商管理”、“财务会计”为北京市特色专业,“会计”、“国际商务”高职专业为国家、北京市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已形成包括大学本科、专科、普通高职学历教育在内的多形式、多层次、多规格的办学体系和适度的办学规模。学院有严谨的教风、学风和科学、规范的管理,具有良好的育人环境。
  
  学院的办学宗旨是:面向市场,服务社会,为经济建设培养复合型、实用型、技能型的人才。为适应21世纪的社会需求,学院以创建“专业品牌、师资品牌、人才品牌、项目品牌、管理品牌、环境品牌”为战略目标,努力探索“创新建校、特色立校、品牌强校”的发展之路。
  
  二、招生简章(见附件)
  三、就业
  我院是一所经济管理类专业院校,长期承担着国家经贸委,北京市组织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的任务,并与国内外多家企业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多渠道、多形式的合作关系,成绩斐然。由于学院与政府经济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特殊关系,使得我们在毕业生推荐就业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多年来,学院为首都经济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受用人单位的普遍赞赏,社会声誉不断提高。2001年、2002年我院毕业生就业率在北京市高校中排名第8位、第10位。

附件:《200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我院: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4、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
  第三条 报名
  考生除按市高招办有关规定到所在指定报名单位办理报名手续外,参加北京市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以下简称“单
  考单招”),还须在5月8日至16日持文化课准考证和有关免试材料来我院办理专业课加试、免试手续。
  第四条 考试
  目前,北京市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分为两类:1、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考试,俗称“3+文或理综合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或理综合),考试时间为6月7、8日;2、面向中职毕业生的“单考单招”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专业技能科目),三门文化课的考试时间为6月7、8日,我院专业技能课辅导时间:6月10日至13日,考试时间:6月18日。符合以上“第二条”条件的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其一参加考试,不得同时兼报。
  第五条 免试
  对于“单考单招”考生,凡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计算机等级证书、NIT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考试证书及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证书者报考相关专业的,经我院认定可以免试我院确定的专业技能考核科目。
  第六条 录取
  学院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
  低分择优录取学生。在进行“单考单招”录取时,学院还要参考考生的专业技能科目的成绩,对于专业技能突出,并有创新成果的考生可根据情况适当考虑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北京市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经调剂录取后仍不足30人开班人数的专业不开班,予以停办,已上线考生转至本院其它专业或由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调整至其他院校录取。
  第七条 学历和升学
  我院是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高等学校。学生学习期满,并达到有关要求,可获
  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另外,我院还被市教委批准,具有推荐应届优秀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资格,被录取的普通高职应届毕业生的待遇与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相同。其他学生可参加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合格后,可进入本科学习,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并达到国务院学位办的有关规定及标准者,毕业后可获得学士学位。
  第八条 收费及其它
  我院普通高职(专科)学费各专业均为6000元/学年·人,住宿费为1200元/学年·人;另外,我院普通高职学生还
  享受奖学金、伙食补贴、困难补助等待遇。
  第九条 新生入学后,本院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条 学院地址及联系电话
  学院本部: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9号,邮政编码:100102。
  学院西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2号(一年级新生全部在西区上课)。
  学院招办: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本部)3号楼107室。
  咨询电话:64709690,64722233转2132。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本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我院等12所高校将于7月5日上午在北京市计划劳动管理干部学院举行“2003年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咨询开放日”,欢迎各位家长及考生前往咨询。

考 试 科 目

  文化课考试时间:6月7日、8日 专业技能科目加试时间:6月18日
  高中起点专科:语文、数学、英语+文或理综合
  中职起点专科:语文、数学、英语+专业技能科目
  

层次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

/年·人

学历

学制

专业类别

专业课加试

  宿

办学地点

 中职起点专科

税务代理

35

6000

大专

3

 

会计基础

      分      住      宿

朝阳区花家地街2号(学院西区)

商务英语

35

6000

大专

3

 

经济学基础

计算机应用

35

6000

大专

3

 

计算机基础

计算机与网络技术

35

6000

大专

3

 

计算机基础

工商管理

35

6000

大专

3

 

经济学基础

市场营销

30

6000

大专

3

 

经济学基础

会计

60

6000

大专

3

 

会计基础

电子商务

35

6000

大专

3

 

经济学基础

国际商务

30

6000

大专

3

 

经济学基础

高中起点专科

金融与证券

40

6000

大专

3

文理兼收

 

商务英语

40

6000

大专

3

文理兼收

 

国际商务

40

6000

大专

3

文理兼收

 


  考 前 辅 导

  辅导层次:成人本科、专科、普通高职 辅导形式:晚班、双休日班、全日制班即日起开始报名,考前辅导班常年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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